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8日在其官方网站的信息公开一栏公布2012年1月发生的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称该事件“是我国镉污染事件处置史上的一个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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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名称为《龙江河镉污染事件》的文件详细介绍了政府处置污染事故的过程,在文章最后总结称:此次事件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于及时、科学处置,实现了自治区提出的“确保柳州市自来水厂取水口水质达标、柳州市供水达标、柳州市不停水、沿江群众饮用水安全”的“四个确保”目标,得到有关专家的充分认可,被认为是我国镉污染事件处置史上的一个奇迹,更得到国务院工作组的充分肯定,认为处置效果好于预期,是我国历次镉污染事件中处置效果最好的一次。7 [( a, w$ x) n6 T
( ~8 k$ N) m4 r( V) \3 I/ S. L+ o此事被媒体报道后,网友讨论激烈,有网友称广西自治区环保厅“时刻不忘歌功颂德”,将“负面新闻写成了正面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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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记者再次打开广西自治区环保厅官方网站,发现该文件仍收录在广西自治区环保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的“环境污染事故与应急管理”分类中,索引号和生成日期没变,但文件名称已改成《2012年龙江河镉污染事件案例回顾》。文件中已删除“是我国镉污染事件处置史上的一个奇迹”等语句,删除有关文字近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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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20日,媒体报道广西龙江河出现重金属超标,并引起下游居民恐慌,柳州市出现市民全城抢购瓶装水现象。后经媒体大量报道,环保部门及事发地政府才不断公布污染情况,镉污染从最初公布的超标3倍逐步公布到超标80多倍。污染事故信息的不公开备受媒体和公众的诟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