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兩高”:行賄1萬元以上應追究刑事責任

12月31日電/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31日對外發佈了《關於辦理行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司法解釋第一條明確規定,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tvb now,tvbnow,bttvb  A$ x9 ?5 t" C( P6 {

, i2 m/ {1 X- L( m) l, f8 D公仔箱論壇
3 i) y3 }6 d9 E司法解釋還明確,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規定的“情節嚴重”:(一)行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的;(二)行賄數額在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向三人以上行賄的;2.將違法所得用於行賄的;3.為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向負有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嚴重危害民生、侵犯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的;4.向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的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影響行政執法和司法公正的;(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 @0 _. y4 G) F8 ]* u* V0 f2 s' o
  同時,對於何謂“謀取不正當利益”,司法解釋認為,是指行賄人謀取的利益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或者要求國家工作人員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行業規範的規定,為自己提供幫助或者方便條件。違背公平、公正原則,在經濟、組織人事管理等活動中,謀取競爭優勢的,應當認定為“謀取不正當利益”。
; p7 y8 X: m; F- z& l公仔箱論壇1 D2 a4 t' ^3 e7 m! I
    司法解釋還規定,多次行賄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行賄數額處罰。行賄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與行賄犯罪實行數罪並罰。 ; e' \% m9 c. \6 Z& i& |
公仔箱論壇  P7 P) p+ d$ ~4 ]* y8 P: a
    對於行賄犯罪取得的不正當財產性利益如何處理,司法解釋明確,行賄犯罪取得的不正當財產性利益應當依照刑法的規定予以追繳、責令退賠或者返還被害人。因行賄犯罪取得財產性利益以外的經營資格、資質或者職務晉陞等其他不正當利益,建議有關部門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tvb now,tvbnow,bttvb% @; A! H, D- Q
tvb now,tvbnow,bttvb: J% L" K% x& Z6 [. E* x
  有關專家表示,過去司法機關高度重視受賄案件的查辦,司法解釋的出台,說明司法機關對行賄案件也逐漸重視,這樣有利於從行賄這個源頭抓起遏制腐敗。“兩高”在歲末之時發佈司法解釋,也提醒人們在節日的禮尚往來中,加強廉潔自律。 5.39.217.77:8898. _7 g" n: w" A, `' K8 h# R
3 a- t3 C' z* l% D' x3 \* S
  “兩高”聯合製定的共13條的司法解釋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贪污不抓抓行贿。
講,誰不會,低於一萬就不是貪???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