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 `; ]: r7 f1 D$ E5.39.217.77:8898應該看到,梁愛詩女士公開批評香港法律界包括法官不認識中央及特區關係,並在居權案中犯錯根本不是言論自由問題,而是赤裸裸的干預、干擾香港的司法獨立。正如多位泛民主派議員指出,梁愛詩不是普通市民,不是一般公眾;她是重要的公職人員,一言一行都會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及震盪,她在公開發言時理應比其他人審慎,理應比其他人受更多限制,以免造成壞影響。對掌握重要職位及權力的梁愛詩而言,她最需要的是言論的分寸而不是隨意批評的自由。 ; |/ m0 C! F, }) ^; r0 O3 ~公仔箱論壇. p Z3 I5 J; j+ k
更重要的是,梁愛詩不是就一般公共事務發言或提出批評,她是在對法官、法院指指點點,她是在批評法官不認識憲法及法律。可是,梁愛詩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按照《基本法》,人大常委會在釋法或修改《基本法》前都需要諮詢委員會的意見,都需要聽取委員會的看法。也就是說,梁愛詩的個人意見不但直接間接影響《基本法》的解釋及法院判決,並將對各級法官造成心理及實質影響。在這樣的情況下,梁愛詩理應更小心謹慎,理應避免發表干預干擾法官的言論。誰知她沒有盡好自己的本份,守好自己的責任,反而肆意對法院及法官指指點點,隨便指摘法官不認識中央特區關係及《基本法》,削弱法院及法官的權威。兩個律師會怎能不對梁愛詩的錯誤做法提出憂慮及批評呢?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z) U7 S( I: N& @" t
5 o8 I1 O2 U2 g. {, J" W至於蔣麗芸議員說該由兩個律師會及梁愛詩私下解決紛爭,立法會不用介入則只反映她的無知與幼稚。法治、司法獨立絕不是兩個律師會跟梁愛詩之間的私事,它是香港的重要制度資產及核心價值,是市民非常重視及關心的公共事務。作為最重要民意機構的立法會理應迅速介入,要求梁愛詩清楚解釋她的言論及背後的動機,讓市民對爭議有深入的了解,讓不同觀點可以全面反映。偏偏像蔣麗芸般的建制派議員卻以各種謬論阻止議會跟進事件,令各種疑團難以化解,令法官頭上始終懸着那把干預的「利劍」。這完全是逃避責任、助紂為虐的表現,理應受市民的批評及譴責。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i/ e. s# V4 y# _- U4 j(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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