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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討論] 陳雲: 我們的課本怎麼了?

陳雲: 我們的課本怎麼了?公仔箱論壇" U3 N: ^- q$ s* ?0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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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教科書貴價,古已有之,但其質素之低,卻是於今為烈。網友貼來一段解釋何謂法治的香港通識課程讀本,令好多人徹夜難眠。題為「什麼是法治」的通識讀物,如此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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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一個涵義深奧的觀念,「法」指法律,即國家訂立不同規條來限制人們的行為,「治」指管治。「法治」的基本涵義便是依照法律來管治國家,使社會得以正常地運作。社會上任何人的行為均須以法律為依歸,法律亦會清晰地界定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保障個人的權利和自由。與此同時,政府的權力也源於法律,其行為受到法律的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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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於《談法治,釋人權》一書的界定,法治的核心包含了「對憲法的尊重」、「司法獨立」……」(《高中新世紀通識(教師專用課本)》「今日香港」〈甚麼是法治?〉齡記:二○○九,頁八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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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3 T; k8 c# H9 O' Htvb now,tvbnow,bttvb第一段,幾乎句句皆錯,從概念、語文,甚至標點符號,都用錯。第一句,「法治是一個涵義深奧的觀念」。思想可以深奧,但概念不可能深奧。既然是概念,無論幾複雜,都可以條分縷析,講個明白。更何況,法治是可以輕易講個明白的概念,否則,怎會有這麼多現代國家實踐法治?第二句,「國家訂立不同規條來限制人們的行為」,法律不是規條,寫「國家訂立法律來限制國民的行為」即可,不必寫「不同」、「各種」之類的形容詞,否則就好像政府用法律管制人民到了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5 X3 k, S1 l% Q& V7 i+ M. e

) h# i8 k- s6 H3 B* q: X5.39.217.77:8898斟酌課本所述的「法治」5.39.217.77:8898* {. Q) H' z" G( |' h' K) g/ e

, Z+ r2 V9 r: ?1 @. G6 Q5.39.217.77:8898中文的法治,雖然有「法」和「治」的構詞元素,但法是憲法加法律,治是治理的治、天下大治的治,不是管治的治。略述了「法治」的構詞之後,語言解釋完結了,就不可再在法治加以括號,令法治繼續成為語言學談論的語詞,而不是日常使用的詞彙。行文的標點符號用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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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j  i% a  L- r' Z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法治的目的是維持公義,不是要令社會正常地運作,更不是要任何人的行為均須以法律為依歸,法律更不會清晰地界定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這樣解釋的,其實是惡法統治,所謂法制主義(legalism),ruleby law,而不是法治(rule of law)。人的行為是用信念、道德和倫理風俗為依歸的,法律只是最低標準的保障(雖然一國之立法多數會遵從其倫理道德),在發生衝突的時候的補償和救濟,是社會規範(socialnorm)的最後防線,並非最高的行事典範。此外,課文用詞不精確。保障個人的權利和自由的,政府權力的來源,源於憲法,而不是源於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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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U4 Y& F8 C要解釋法治概念,用憲法(立憲)與憲政(行憲)、司法獨立、尊重判決、遵從既定條文及形式邏輯、修改憲法及法律等概念來解釋就可以,普通法國家的法治觀念,歐陸法國家的法治國(德文的Rechtsstaat)觀念,也可一提。" {6 `1 F: V. M: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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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的新學制不是不好,而是要做到開放思想的教學,必須維繫高質素的課本和師資。否則靠這類胡混課文,學生囫圇吞棗,以訛傳訛,就誤將馮京當馬良,以為法治就是中共講的依法治國,以為法治社會就是警察國家。通識科並無指定課本,「允許開放取材教學」,想做到「無標準讀本,無標準答案」,然而課本水平之低,卻造就了言論紛紜而莫衷一是的討論,結果就是令社會失去理性共識,任由專權政府統治。這不就是政府取消基本科目,另立通識科的目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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