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延安市寶塔區衛生局一行10人借開會之名赴港澳公費旅遊”一事經媒體報導,引發關注。日前,事件有關責任人受到免職、記過等處分。5.39.217.77:8898' s9 E, a5 K" j3 c7 P)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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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26日了解到,寶塔區委、區政府、區紀委已對有關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給予區衛生局局長張永春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並免去其副書記、局長職務;給予區衛生局黨委書記劉文忠黨內警告處分,免去其書記職務;給予旅遊聯絡人王光星黨內警告處分;其他參與旅遊者予以警示訓誡。旅遊費用全部由個人自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變相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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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寶塔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嚴明組織紀律的通知》,嚴禁全區各部門、各單位主要領導隨意外出,堅決杜絕一般性的學習考察和沒有實質性內容的學習考察活動,決不允許假借學習考察之名公費旅遊。對未履行報告審批程序和手續、擅自外出的領導幹部,區紀委將嚴肅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