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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討論] 舉報者遭“堵門”,要一查到底

    據《新京報》報道,郭公莊路商販馮明舉報同業者佔用機動車道擺攤設點,卻遭到舉報者圍堵家門威脅,不得不替被舉報者支付了罰款及扣車款6500余元。舉報者懷疑電話被城管泄露,城管則回應稱純屬臆斷,沒有泄露的必要。
$ a# d: M5 K8 e7 {8 M. ctvb now,tvbnow,bttvb    舉報電話是否遭泄露,舉報者說“有”,城管說“沒有”。信誰的?要信警方的。舉報者代繳罰款是因為受到了被舉報者的堵門威脅,舉報者為維護自身權益理應向警方報案,讓警方來處理此事,而不是直接向城管追索損失的代繳款。5.39.217.77:88982 Y; I! ~1 C$ U0 q
    為了維護穩定的市場秩序和治安環境,對通過威脅達到個人非法目的的被舉報者,警方有必要按照《治安處罰法》的規定進行嚴肅處理,以此伸張正義,為舉報者撐腰。否則,一旦助長了被舉報者的氣焰,縱容他們這種暴力威脅的非法行為,將來還有誰敢去舉報?
) |. ?- F8 q) G! F! H5.39.217.77:8898    同時,警方還需詳細調查被舉報者是如何得知舉報者信息的,是揣測還是確有城管泄露?如果是城管泄露,在證據充足的情況下,應該按照法律程序,追究城管部門泄密的責任。5.39.217.77:8898) \; _* a( \; s& S3 h6 ]- d# C4 v0 _
    (吳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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