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北京市食品辦聯合工商、衛生等部門對節日期間市場食品安全進行檢查。執法人員表示,節日期間如發現銷售過期、變質等問題食品,將一律按高限處罰。(10月4日《京華時報》)( {/ ]# p% m# c6 b* M8 d
節日期間是購物高峰期,市場容易出問題,而且人心思穩,應該加強對節日市場的監管。可這種加強管理,應該是以增加管理的人員和頻率為特徵的,不應在處罰標準上分個平時和節日。tvb now,tvbnow,bttvb2 z7 w1 t# L( P V m8 i( [2 b6 C
重視節日市場,節日一律按高限處罰,那平時市場就不需要重視嗎?有一些問題,比如說銷售過期、變質等食品問題,不僅體現在節日,而且也表現在平時。市場問題並沒有明顯的“季節性發作”,節日市場出現的所有問題,都能從平時找到注腳。可以說,平時市場存在問題,節日市場就可能存在問題;要想節日市場沒有問題,應把工夫用在平時。' |" @' h0 {' e7 q/ H. G
今天的市場,問題食品的出現早已不分節日和平時,強調節日市場監管說明:其一,相關方面在平時監管中並沒有使出全勁,否則,不會一到節日就“加強”監管;其二,監管部門的自由裁量權太大,想按高限處罰就按高限處罰,想按低限處罰就按低限處罰;其三,監管也可能存在政績,節假日加強監管,好看。
1 c* L5 a( K3 o 公眾希望看到的是一種常態性監管,因為那才是保證市場常態健康的根本。 (毛建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