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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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名男子囚禁兩名少女並充當性奴,分別長達590天和317天,武漢中級法院以強姦罪、非法拘禁罪、搶劫罪、搶奪罪等四罪,判處死刑。
9 I' @" l$ h/ I荊楚網報導,40歲的涉案男子曾強保原為武漢精鼎工業爐公司工人。他於2008年9月16日晚,駕電動車至青山白玉山地段,用繩子勒住路經此地的少女麗麗(化名),再以刀威脅、捆綁至自家地窖內施暴,最後用鐵鍊長期鎖於地窖中。
8 \3 n1 O# e& W1 _- Z8 c公仔箱論壇2009年7月2日晚間,曾強保再以相同手法挾持18歲的女子紅紅(化名)鎖進地窖中。
/ k. N1 d" n: x+ I, e$ g4 C V5.39.217.77:8898兩名少女苦無機會脫逃,直到2010年5月,獲悉一名修電視工人要修電視,乘機將寫有求救信的小紙條塞進電視機裡,工人發現後通知家屬和警方才救出兩人。
; j3 W) j1 L" V" G2 g4 F法院認為,曾強保在地窖內囚禁兩少女,供其長期發洩性欲,嚴重摧殘兩名被害少女的身心健康,同時還在青山地區對9名婦女性侵害,雖未殺害被害人,但其手段惡劣,依法判處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