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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營機構流弊不絕 審計署長捉之不盡

審計署長最新的衡工量值報告,批評差餉物業估價署、康文署、衛生署等部門追收不力或浪費公帑,但是今期的主角是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簡稱生產局),報告所條陳生產局20多項監管和行政問題,再一次暴露法定公營機構的理事會(或董事會)監管不力,管理行政混亂,而政府官員未善盡職責,也難辭其咎。我們認為,政府應該好好總結公營機構的管治經驗和教訓,讓沒有被審計署審計的機構,都知所警惕,及早自我完善,以便更有效地改革公營機構的管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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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 @7 H+ w理事會懶散未盡監督之責 tvb now,tvbnow,bttvb# v0 ]6 m, w6 \% F& r-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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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資產「無法找到」真相待白, y; Z% d. O, ^/ b( u4 q
生產局的理事會,據審計報告指其中6名理事出席率,在2005至2008年間,最高的只有33%,有兩人更從未出席會議,而在今年一月,出席率只有33%的其中兩人,再度獲委任為理事會成員。生產局理事會和委員會會議出席率偏低,顯示成員的參與程度不高。按組織架構,理事會有權、並應該參與招聘總裁事宜,總裁的薪酬理事會也應過問。但是據審計報告顯示,生產局去年更改總裁僱傭合約,理事會未討論也未批准,今年總裁續約增加約滿酬金,理事會也未獲提供相關資料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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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生產局在內地的3家公司,按規定所做項目必須收回全部成本,但是生產局只收回58%員工開支及經常費用,理事會未介入處理。還有是管理層沒有在理事會會議上報告策略計劃進度和討論策略規劃事宜,理事會也不當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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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問,這樣懶散的理事會,如何督促和要求管理層做好行政管理工作?因此,下列一些行政混亂情况就不足為奇。審計署報告稱,生產局2005年進行全面盤點,發現固定資產登記冊記錄的26,045件物品,有8726件(34%)無法找到。今年4月再進行局部盤點,發現在抽查的1955件物品中,有250件(13%)無法找到。今年6月,生產局盤點桌上電腦和筆記簿型電腦,在1572部電腦中有109部(7%)無法找到。這應多資產「無法找到」涉及管理問題,生產局管理層應該嚴查並交代,當中的教訓如有普遍性(例如登記資產的制度有問題),更值得其他機構記取。) b6 ~) s6 M! ^. D8 [' ^

' k% v( w. z" u5 z; \7 X5.39.217.77:8898另外,3名由公務員或政府資助機構過檔到生產局的高層人員,享有雙重房屋津貼;生產局的浮動薪酬大幅增加,由2007/08年度發放40萬元,到2008/09年度猛增至490萬元。而在2007/08年度首次發放浮動薪酬前,並未獲得領導部門的創新科技署長批准,而是生產局先斬後奏,私自發放,在審計署展開帳目審查約兩個月之後,今年4月才獲追認批准。& H& |" T0 e  H' O-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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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生產局總裁的薪酬,理事會竟然未得與聞,高層為何享有雙重房屋津貼浮動薪酬,生產局私下決定發放浮動薪酬分錢等,所涉及利益之處,其性質與程度,較旅發局前總幹事臧明華的超豪保險,尤有過之,當局和立法會帳目委員會應該跟進,以確定公帑是否所得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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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公營機構的理事會或董事會,都有官方代表,以生產局為例,就有5名政府官員,包括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通訊及科技),創新科技署長、工業貿易署長、政府經濟顧問和勞工處副處長。據知這5名官員參加理事會會議的出席率較高,但是現在審計署揭露的諸多漏弊,這些官員為何未有察覺?公營機構被揭發的問題,有關部門官員如能及早提出改善,就可以節省大筆公帑。tvb now,tvbnow,bttvb5 n4 y# u+ m-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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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f/ _2 ?% ~  X- m' b2 e+ wtvb now,tvbnow,bttvb加強問責和透明度 公仔箱論壇2 C: g* V" {/ B- {! T'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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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助公營機構杜絕流弊
9 E5 K: `4 x- G8 l) v! c. e5.39.217.77:8898審計署過去多番指出公營機構存在嚴重的管治問題,例如旅發局亂花錢、應科院用18萬元「睇風水」等,問題大同小異,多涉及薪酬開支、行政混亂引致公帑浪費等,顯示公營機構的管治出現結構上的問題,單靠審計署事後「逐個捉」,並非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因為在審計署介入時,大量公帑已經「倒入鹹水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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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公營機構成立的目的,是希望獨立於政府之外,增加靈活度,甚至監察政府(例如平機會、私隱專員公署),因此要求政府強力介入改善管治,並不恰當。目前這類機構雖然已委任不少獨立社會人士加入管治架構,又有審計署的衡工量值審計,但問題仍然不斷被揭發,必須另想辦法根治。例如,在目前政府給予公營機構的企業管治守則上,再設計一份問卷讓機構用作自我評審,並把問卷交由審計署跟進。這個做法,可協助公營機構改善內部運作,自我警惕,值得政府考慮。/ n, i2 a) t6 o9 @

! L+ B7 {) S, R3 G加強公營機構的問責和透明度,應該有助改善管治。問責方面,除了涉及官員要盡責監督,機構的理事會或董事會成員,不能把工作視作名譽或禮節性任命,必須具備相關專業知識,並不吝於投放心力,履行監督管理層的責任。透明度方面,法定機構可以仿效金管局,定期到立法會報告,介紹工作進度,接受議員質詢。總之,要提升公營機構的管治,完善其組織結構和運作,才有望減少以至杜絕流弊,使公帑用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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