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正義的法官大人故事:
在一條落微斜微灣的雙線單程路上,巴士正常的由快線CUT去慢線,之後落客,突然有人跑下,
拍巴士,向巴士車長說巴士撞到他的車(BENZ四軥車),車長和他行向上,大約3支街燈後,果然,
有一架benz停在慢線,而且是左邊兩個車輪都是很貼近行人路的(大約4至5寸),右頭角車輪
上的車身有踫撞的痕跡,右邊塴把有半邊掉下,而巴士沒有明顯踫撞的痕跡,之後便報警.
幾個月後上法庭,主控官先向証人(benz車主)提問,他說出巴士和benz大約是怎樣踫撞的:
他原慢線以40至40幾公里向下行駛,巴士從後超越他,大約benz頭到巴士中門時,當時它們
之間的距離是1米左右,巴士開始Cut線,benz不讓路並响警號示意,但巴士不理,把benz迫到
路邊至停車,之後巴士尾便撞到Benz和繼續行駛.他便下車追巴士,想通知巴士車長發生這交
通意外,而途中(巴士和benz之間)見到有架清潔公司的車停在快線.
之後便到巴士車長提問証人(benz車主),內容大約如下:
巴:巴士車長
車:benz 車主
巴:巴士開始cut車到benz停下,大約用了多久?你的行車位置(慢線的靠左,靠右或是在中間)?
車:3秒左右,他的車是在中間行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