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紋身

紋身歷史已有4000年,今人常寫作“紋身”,就是在身體上刺畫有色的花紋或圖案。在古代並不是妝飾,而是在入水取物時用於躲避蛟龍的傷害。

紋身是一種藝術,它不會因人的年齡而消退,古南美洲和歐洲少數民族,會利用石頭去畫直線與曲線,形成一個圖案,然後再用骨頭、鎚等工具紋身。直至1891年華尼(Reilly)在獄中首先發明第一部機械紋身機。當時紋身代表「勝利」和「勇氣」的表現,更可代表「喜」「怒」「哀」「樂」。在埃及和南非,有史書記載,紋身有醫療的功效,例如眼疾和頭痛等等。

紋身的性質大都根據被會的文化層次以及社會的繁盛。現在部落大可透過祖先留下的紋身而對以前的歷史有更深瞭解。由現代人的紋身及作品可反映出崇拜、信仰、尊敬和紀念。如果要比較紋身完美技巧,毛裏族人的作品應該就是最好了。近幾年大部份亞洲人多數喜歡,例如素描、彩色、民族等圖案另外還有更多偏愛傳統的圖案等等......

紋身的方式有三種。第一種是毛利人流傳下來的,用鯊魚牙齒及動物骨刺加上墨水,再用小鎚敲擊刺入皮膚。第二種是用數根鐵綁在木棒上,用手式點刺入皮膚,第三種是用紋身機刺入皮膚,此種方法是現今多數紋身師常用的方法。當我們追尋歷史,我們會發現,紋身這一深刻的文化現象並不僅僅是“時尚”和“流行”這些詞語所能簡單表達的,一個真正的紋身藝術家也不僅僅是掌握“刺”的技巧就可以獲得這一稱號的,單從紋身的字面理解“文”字就已經可以理解它的內涵了,如果只是“刺”而沒有“文化”包含其中,那麼“紋身”將沒有意義。

現代紋身隨著社會的發展已經成為一個多學科的綜合藝術形式,它集藝術、文化、醫學、心理學於一身,雖然具有一定的邊緣性, 但它帶給人們的震撼力卻是用語言很難表達的。紋身不同於其他的藝術形式之重要區別,在於它是以刺破人體皮膚來完成的,因此,衛生與消毒的規範操作是每一位紋身師首要考慮的。這裡包括四個要素 ,即: 紋身環境的衛生,紋身師自身的衛生 ,紋身器械的衛生及紋身過程中的衛生。

人,需要有思想,而文化正是對思想的詮釋,雖然我們沒敢將紋身抬高到如此程度,但它的的確確在表現著我們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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