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直擊:
私家車元朗輾斃家貓後不顧而去 貓主報警緝冷血司機
2022年7月10日週日
小家貓站在路中,涉事私家車駛至未有停低。
朗發生叫人髮指的私家車輾斃花貓後不顧而去案件。網上流傳一段長約1分鐘的閉路電視短片,片段中見有一隻貓咪站在新界一條村路,未幾一輛黑色私家車駛至,疑司機未有減速或作響按等提示,竟逕自直接撞向貓咪;貓咪當場遭捲入車底及遭無情車輪輾過,涉事私家車繼續開車並離去。
貓咪捱撞後,明顯因重創站立不穩,勉力支撐着身軀走到路邊不遠處,隨即不支倒下,四肢顫動一會後失去知覺,便再無動靜。據了解,捱撞的貓咪為家貓,其飼主得知事發往察看,惟已證實愛貓氣絕身亡。貓主及後翻看閉路電視,發現其貓是遭一輛私家車輾過致死,遂報警求助。東網就事件向警方查詢獲回覆指,報案人為一名姓唐女子(65歲),為涉事貓主。案發於上周四(7日)下午3時左右,據報一輛私家車駛經元朗一條鄉村小路,期間撞倒一隻貓後沒有停車,貓隻當場死亡。案件由「交通意外-動物受傷」、改列作「交通意外後不顧而去」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根據2021年11月7日生效的《2021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修訂條例》)新規定,司機如撞到貓隻或狗隻必須停車。《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訂明,如有車輛發生意外而導致不在車內的動物受到損害,該車輛的司機必須停車。司機亦須向任何警務人員或任何有合理理由提出要求的人提供包括姓名及地址的個人資料,否則須盡快而在任何情況下不遲於意外發生後24小時內報警。《修訂條例》生效後,原先「動物」的定義涵蓋馬、牛、驢、騾、綿羊、豬或山羊,現時亦包括貓和狗。如司機在有關意外發生後沒有停車,可處第三級罰款 (10,000元)及監禁12個月;而沒有提供個人資料並沒有在意外發生後盡快及不遲於24小時内報警,則可處以第四級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
貓咪捱撞遭捲入車底。
小家貓捱撞後倒在不遠處再無動靜。
閉路電視拍下私家車撞向小家貓剎那。
涉事私家車撞倒小家貓。
涉事私家車其後未有停低,繼續駛離現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