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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 蘋論:形神俱無的道歉誰能「收貨」 - 盧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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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不期望林鄭月娥能好好就強推「送中惡法」帶來的巨大惡果反省及道歉,想不到的是她連門面工夫也做不好,也不肯做,除了終於向全港市民說聲道歉以外連一點誠意也欠奉。像這樣「擠牙膏」式不痛不癢的所謂道歉不但沒法達成令市民消消氣的效果,反而令市民對政府的心結纏得更緊,怒意更深,難怪不少人說她每次開記者會都形同在驅動更多人上街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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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 y  y" V" D& c5 R0 e公仔箱論壇將賣港硬說成推銷不得法
: _& y3 ?3 S, `% z/ Y0 s2 y5 F6 t5.39.217.77:8898市民其實不想糾纏在道歉的問題上,更沒有人想看她勉強擠一點眼淚出來。真誠道歉最起碼的條件是知道自己做錯甚麼,知道為何數以百萬計市民以至國際社會對惡法反應如此強烈。可在林鄭兩次記者會中她仍然明示暗示推出「送中惡法」沒有錯,只是解說得不好才引發激烈反應,令社會爭議及撕裂而已。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h( A. r2 \" d$ U

. F9 }8 l: P3 d$ T% E1 R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這樣的理解只能說是錯得離譜,不管在過去幾個月的立法過程以及近半個月的街頭抗爭中,市民、法律界、國際社會都說得很清楚,「送中惡法」會從根本破壞香港法治體系及港人的法律保護網,令一國兩制提早變成一國一制,而港人則每天活在內地的專權法制威脅之下。說得再直接一點,林鄭犯下的是「毀家滅城」的大錯,是從初心開始就犯大錯,是為了個人權位而賣港之舉,絕不僅僅是推銷不得法。若果她不認識這一點,接受自己犯下如斯嚴重的錯誤,那她根本只是偽裝有悔意,只是怯於強大又團結的港人抗爭,而她的道歉更完全是耍嘴皮子的事。5.39.217.77:8898. R4 B! }7 D$ u% T

5 W; [# O9 r& o5 }5.39.217.77:8898林鄭的道歉在語言、態度上固然蒼白,在實質上同樣完全交白卷,剩下的是一副defiance 及蔑視民意的臭架子。兩次百萬人大遊行市民提出的要求非常清楚,那就是撤回惡法,徹底放棄立法的意圖及工作,令市民可以放下擔憂,重新起步。可不僅是上星期六還是前天,不管是林鄭個人或政府消息人士,她們只肯承諾暫時擱置法案二讀,但仍會就立法展開諮詢及討論工作,最關鍵的一點是他們不排除在「適當」時機重推。對市民而言,這意味「送中惡法」隨時捲土重來,甚至可能在林鄭任內最後階段重來。市民怎麼可能放心,怎麼能接受林鄭真有誠意認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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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  c) N7 e( G林鄭的少數代理人不住說,擱置立法程序到明年7月本屆立法會會期完結法例就會自然死亡,大家不用擔心,市民不必斤斤計較是暫緩還是撤回。這些人不知是詐儍還是扮懵,暫緩立法把主動權仍留在林鄭和她的哼哈二將: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及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手上,撤回則等同惡法歸於塵土,灰飛煙滅。不管從實際上及象徵意義上,政府撤回才意味市民重拾安全感及主動權,兩者可說是天與地的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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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正視警濫暴 禍患無窮
  E) m- {5 C( g+ ^% a: i  P市民另一個關鍵要求是撤回6月12日發生暴動的說法,並就當日的衝突及警隊的處理手法進行獨立調查,以找尋事實及提出各種補救措施。從越來越多曝光的片段包括立法會議員胡志偉孤身阻止警隊再射催淚彈反成攻擊目標、中信大廈外和平集會人士遭催淚彈圍攻等可以看到,6月12日警方使用的武力完全不成比例,置和平請願市民的安全於不顧。對於這樣的濫權行徑,我們有必要以具公信力的機制及人進行調查,一方面可獨立蒐集更多資料,也可以令各方面有辯解及提出本身看法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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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沙中綫工程出事,林鄭月娥不是迅速委任法官作主席的獨立調查委員會進行深入調查嗎?「送中惡法」引發的警民衝突對社會影響更深遠,又嚴重毒化官民、警民關係,林鄭有甚麼理由始終不同意來個獨立調查呢?5.39.217.77:8898' ~$ @# r; g* P4 U

# Y/ J7 B( Z9 V" ]0 j0 F) E  ]何況,找出事實、確認衝突真相是和解的起點。林鄭不正面認識警隊、政府在處理「送中惡法」出現的巨大缺失,政府與市民的互信可說無從談起;不及時糾正警隊的濫權濫用暴力傾向,未來香港大有可能出現南韓光州鎮壓之類的慘案。這樣的道理都不明白,這些關鍵的要求都左閃右避,林鄭算是哪碼子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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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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