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電/中醫藥是中華民族的瑰寶,是當之無愧的國粹。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高票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這是中醫藥領域的第一部法律,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對中醫藥工作的高度重視,凝結著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對中醫藥發展的關心支持,反映了廣大中醫藥工作者希望通過立法保護和發展中醫藥的共同心願。中醫藥法的制定和施行,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戰略在中醫藥領域的重要成果,是中醫藥領域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件大事,開辟了依法扶持促進保障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新局面,必將對保護人民健康、發展中醫藥事業產生深遠影響。
9 F% |9 y) P A' M( Y$ [9 b2 F5 s9 a& m) m) M% w) z
充分認識制定和施行中醫藥法的重要意義
3 b- t* o9 @3 v& a' l5 q4 k2 e' l5.39.217.77:88980 n3 H0 _* Y/ J( t, y! ]# d! c
中醫藥是中華民族哲學智慧、獨到健康理念及其實踐經驗的結晶,是我國衛生與健康事業的顯著特色和優勢。中醫藥法是我國中醫藥領域的綜合性、基礎性重要法律,它的制定和施行實現了中醫藥領域立法的重大突破,為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發展中醫藥事業的重要指示和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深入實施《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健康中國建設中的作用提供了法律保障。
' `( a$ n! L5 I Ptvb now,tvbnow,bttvb7 [+ t' e5 w5 }4 J
我國是中醫藥的發源地,是傳統醫藥大國,中醫藥現已傳播到世界上180多個國家和地區,在世界傳統醫藥的發展中保持領先的地位。中醫藥法將黨和國家的中醫藥方針政策轉化為國家意志,將各級政府發展中醫藥的職責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為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提供了堅實保障。中醫藥法將中醫藥工作實踐中的好經驗、好做法上升為法律制度,全面系統規範了中醫藥服務、中藥保護與發展、中醫藥人才培養、中醫藥科學研究和中醫藥傳承與文化傳播等內容,對於保護中醫藥繼承、推進中醫藥創新、發揮好中醫藥特色和優勢,推進中醫藥事業改革發展,促進中醫藥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一步發揮好中醫藥的資源優勢,促進醫藥衛生體制深化改革,探索“用中國式辦法解決醫改這個世界性難題”,構建中國特色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維護和增進人民群眾健康,都具有重要的意義。同時,也有利於應對國際社會發展傳統醫藥的“倒逼機制”,保護中醫藥傳統知識產權,推動中醫藥走向世界,服務“一帶一路”建設,弘揚中華優秀文化,提高我國的文化軟實力。中醫藥法作為中醫藥領域的基本法律,是開展中醫藥工作的基本遵循和依據。我們要充分認識中醫藥法對依法保護、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抓緊抓好抓實中醫藥法的學習宣傳貫徹工作,為促進中醫藥振興發展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