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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不在於罰款!

圖書館的宗旨不在於罰款創收,而是鼓勵多讀書:
收到紐約的圖書館來信,說兒子借的五本書過期至少14天了。
今天去還書,超期罰款金額共15元,
但不必付錢,可以選擇積累讀書時間來抵消罰款:
即每次來館讀書1小時,可以抵掉2元,
累計讀夠7個半小時,就可以抵消15元罰款額。
之後你還要去圖書館借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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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zlee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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