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收社會撫養費 計生辦員工獲刑1 [: j0 s. b% r' {6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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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德均安鎮衞計部門的兩名女性工作人員在向政策外生育小孩的當事人徵收社會撫養費時,通過用私人賬戶收取,部分轉繳入系統的方式,三年期間貪污社會撫養費數百萬元。二人分別被以貪污罪判刑11年、5年後上訴,佛山中院近日駁回二人上訴。35歲的李某和36歲的馮某在共同犯罪時,均利用了自己的職務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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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R X* _$ \% A* A9 F《南方都市報》20日報道,順德區檢察院起訴稱,從2010年3月至2012年5月,李某多次違反上述規定,單獨或夥同馮某,收取當事人繳交的社會撫養費現金,或讓當事人把社會撫養費繳交到李某或馮某提供的個人銀行賬戶,事後未繳交或未全額繳交到「非稅系統」,而將有關款項佔為己有。在先後兩次被均安鎮衞計局有關官員發現後,李某隻補交了部分社會撫養費到「非稅系統」,餘款至案發時仍未繳交到「非稅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