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電/據澎湃新聞網報道,劉虎的辯護律師周澤向記者透露,8月3日下午3點40分左右,他接到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劉虎案承辦檢察官的電話通知:因不能在法定羈押期限內辦結劉虎案,檢察院決定對劉虎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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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虎系廣州《新快報》記者,2013年8月23日中午,劉虎在重慶市渝北區家中,被北京警方和當地社區民警一同帶走。隨後,北京警方證實劉虎因涉嫌製造傳播謠言,於8月24日被刑事拘留。9月30日,北京警方以涉嫌誹謗罪對劉虎執行逮捕,羈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12月31日,劉虎被以涉嫌誹謗罪移送審查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