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近日發出警告,提醒醫師如果要開「乙醯胺酚」(Acetaminophen)止痛藥處方箋,患者每次用藥劑量不得超過三百二十五毫克,否則可能造成肝臟嚴重受損。
5 z& n! C, O: Atvb now,tvbnow,bttvb「乙醯胺酚」為常見止痛藥處方用藥成份,通常用來治療急性受傷、手術或牙科治療所造成的疼痛,不只處方藥可能含「乙醯胺酚」,不少成藥止痛藥也含有「乙醯胺酚」成份。9 J! t+ D* d4 q( ?1 D7 T* J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在二○一一年一月首次處理這個問題,當時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要求藥商停止製造每顆劑量達三百二十五毫克以上「乙醯胺酚」藥物。
& M" u4 F0 W" Qtvb now,tvbnow,bttvb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在美國,所有過量使用「乙醯胺酚」藥物的患者當中,有將近一半的人因藥物副作用而產生肝臟衰竭。3 l/ q, i$ w4 g& h7 I0 f
多數嚴重肝臟受損患者是在二十四小時內服用過多劑量藥物,或一次服用多種含「乙醯胺酚」成份藥物,也有患者是在用藥時喝酒,導致肝臟受損。( P' U: d. ~+ ]0 {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藥物評估研究中心新藥處副主任珊卓拉‧奎德表示,對於正在遵照醫囑用藥的患者來說,這並不會造成立即性危險,患者還是應該依照醫師指示繼續用藥。但如果患者一次服用多種含「乙醯胺酚」成份藥物,或在二十四小時內超量服用四千毫克以上「乙醯胺酚」藥物,肝臟受損風險就會上升。5 ?" d6 m) @! w, H) d; G$ g) v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提醒,患者在服用止痛藥處方藥、止痛藥成藥時,一定要仔細閱讀仿單、標示,最好詢問一下哪些藥物含有「乙醯胺酚」,每次用藥,千萬不要一次服用多種含「乙醯胺酚」藥物,一天服用「乙醯胺酚」劑量不得超過四千毫克(四公克),吃藥時避免同時喝酒,一旦出現過敏反應,或出現紅疹、搜癢、臉部腫脹、呼吸困難等症狀,就得馬上停止用藥,盡快就醫接受檢查、治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