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棒義大犀牛隊前捕手江子健,去年涉嫌與郭姓友人趁一名女子酒醉,帶往汽車旅館猥褻、意圖性侵,台北地檢署昨天依乘機猥褻罪嫌起訴江、郭,建請從重量刑。 江子健(廿五歲)二○一○年加入中華職棒興農牛隊,興農易主改名義大犀牛後,他在義大犀牛隊擔任二軍捕手;去年六月發生性侵疑案後,球團認為他的行為嚴重影響球隊形象,決議開除。 檢方調查,被害女子是媒體從業人員,她去年五月間與同事到台北市信義區夜店「元素」飲酒,並上臉書打卡。她的郭姓學長看到臉書,回應表示要帶江子健前往共飲。郭、江到場後不久,女子打算結束聚會返家,江卻提議轉戰KTV續攤,女子原本不願意,經郭央求才勉強同行。 江子健進入KTV後點了一瓶威士忌,猛勸女子喝酒,見女子不勝酒力,假裝要送她回家,卻要郭把車開往汽車旅館;郭刻意讓兩人同床共枕,任由江上下其手。 女子因胸部被強力搓揉驚醒,發現江子健正在脫她褲子,立即破口大罵,江因此罷手;女子男友知悉後,質問江有無猥褻女友?江承認「有親吻胸部」,談話內容全被錄下。 江子健否認犯行,辯稱女子爛醉才帶到旅館休息,沒有趁人之危;但檢察官根據女子男友的蒐證影像,認定郭幫助江乘機猥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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