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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提请任命被否决是法治的进步

市长提请任命被否决是法治的进步四川在线 (2012-2-26 8:13:44)5.39.217.77:8898& k- B+ j/ u  c! w. [5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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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 V$ b& ^- J% B2 N" S+ V公仔箱論壇 2月23日召开的珠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上,珠海市长提请梁兆雄为珠海市口岸局局长的任命案未获通过,有不愿具名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梁之所以未获通过,是因为其发言内容比较空,没有结合拟任命的本职工作阐述履职思路,有种不知所言的感觉(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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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这个报道,笔者认为,市长的提请任命被人大常委会否决,多年来还是第一次看到,彰显法治的进步。 9 E: z+ `/ g9 F: G3 q+ h  W

3 m' l: e! n1 D/ u+ Q7 [% ~tvb now,tvbnow,bttvb  其一,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人大常委会做出的决定是民意的具体表现。人大常委会否决市长的提请任命说明人大常委会充分行使了作为最高权力机关的职责,也说明人大对民众关心的干部任命监督的力度正在加大。真正体现了人大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是对宪法和法律的尊重,也是对人民赋予其权力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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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二,提醒了政府任免工作程序要逐步完善。回溯以往,在干部任命工作中,暗箱操作有之,“一把手”说了算有之,人大的监督作用被架空,民意得不到尊重。珠海市长的提请任命被人大常委会否决,提醒了完善政府任免工作程序的审慎性和合理性。首先政府考察推荐、提名官员人选过程中,应和人大沟通,向人大常委会详细介绍拟任命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不能像珠海市长提请任命梁兆雄时只有简单的一句话的评价。其次在提请任命时,拟任人员必须将任职前工作表现和任职后工作思路向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作全面详细陈述,不能象梁兆雄本人的陈述只有短短的两分半钟。然后才能提请人大表决。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任免公正、为民选官的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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