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泛受到瞩目的厦门远华走私大案首犯赖昌星涉嫌走私、行贿犯罪一案,近日由厦门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厦门市中级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赖昌星案。 但一般预计,由于赖昌星去年从加拿大引渡回中国前,中国已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或死缓(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因此,今年54岁的赖昌星虽然是号称“新中国第一经济大案”的主犯,但他最多只会被判处无期徒刑。 针对坊间传言说赖昌星回国受审有可能牵出更多高官,有关人士对本报指出,赖昌星案曾让包括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在内的数百名官员落马,但案件毕竟已过去了10多年,再利用此案挖掘腐败分子或政治操作可能会引发更多质疑。官方这次没有将主要在厦门犯案的赖昌星交给外地法院进行“异地审理”,已表明赖昌星案不大可能再牵涉当地官员,更不会牵涉重量级的政治人物。 上世纪90年代后期,赖昌星操控厦门远华公司进行国际走私,走私货物总金额高达500多亿元人民币(100多亿新元),偷逃税款超过300亿元人民币。 同时,赖昌星还被控拉拢大批官员“下水”,他为贿赂政府官员所盖的厦门“红楼”,一度成为警示官员勿贪污腐化的反面教材。 1999年,中国高层成立专案组,一举破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经济大案”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在这期间,共有600多名涉案人员被审查,其中有近300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但赖昌星通过官场人脉及时远逃加拿大,直到去年7月23日才被从加拿大引渡回国。
6 ? v; d \ V1 z# h% O, b: Ptvb now,tvbnow,bttvb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昨天报道,厦门检方查证,1996年至1999年间,赖昌星走私集团在厦门关区大肆走私香烟、汽车、成品油、植物油、化工原料、各种设备及其他货物,赖昌星本人或指使、授意他人向数十名官员行贿,涉案金额巨大。赖昌星本人及其他犯罪集团骨干成员对涉嫌走私、行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1年7月23日赖昌星被遣返回国后,海关缉私部门和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依法对其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和行贿犯罪开展侦查,并于2011年12月下旬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经审查全案证据并讯问犯罪嫌疑人赖昌星,认为赖涉嫌走私、行贿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向审判机关提起公诉。起诉指控赖昌星犯罪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行贿罪,赖昌星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 报道说,赖昌星案自审查起诉之日起,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公正、文明办案,依法保障赖昌星、其他涉案人及接受赖昌星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律师行使诉讼权利,并充分听取了赖昌星及其辩护律师的意见。 去年5月,中国开始实行新的《刑法修正案》,这一修正案取消了13个经济犯罪案件的死刑,其中包括走私普通物品罪和行贿罪,这两项罪名的最高刑都是无期徒刑,因此赖昌星最多会被判处无期徒刑由厦门检察院公诉 赖昌星案或不再牵涉高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