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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有個冷漠父親見死不救,回家後方知落水溺亡的竟是親兒!事後他將兒子的死歸咎社區居委會,並入稟法院索償,但被駁回。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前日公佈「 2011年無錫法院十大典型案例」,這宗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位列十大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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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 J& n4 C( Y7 K: t5.39.217.77姚姓男子於去年 6月 27日,得知河道小碼頭有人跌落水,不聞不問。回家後才發現溺水的竟是 6歲的兒子。事後,姚以社區居委會沒盡安全保障義務興訟索償逾 47萬元人民幣。法院認為,當地村委並非出事河道的法定管理人,對孩子溺斃不須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