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帶科研成果回家 公司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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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廣州科學城的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4日發佈公開聲明,稱其下屬公司的一名副總經理竊取公司科研成果,對其作出開除職務處理。對此,當事人予以否認。目前公司已報警。* ^) ]3 f/ t1 x. I+ @7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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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公司科研人員小李2016年1月8日按上司沈某要求,把準備好的質粒及細胞備份送到了沈某辦公室。小李說,自己並沒有過多的疑慮。「因為他平時在研發方面會給指導,也參與這方面的討論。」與此同時,被沈某要求提供質粒的科研人員還有同部門的楊小姐。楊小姐稱,自己有過擔心。「這些質粒我們都會留備份,但一般在實驗室進行,不會帶出去。」他們都沒想到的是,作為副總,沈某把這些質粒帶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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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報》25日報道,質粒是細胞染色體外能夠自主複製的很小的環狀DNA分子,是用作癌症治療的CAR-T(腫瘤細胞療法)研究的重要材料。春節過後,公司所在的集團高層得知此事,與沈某展開溝通。沈某承認把相關材料帶回家,並稱是擔心公司停電,所以把質粒帶回家做備份,並非盜竊。該公司隨後報警,警方到沈某住所搜查,發現132項表達「質粒」或載體,該公司所屬集團董事會秘書稱,幸得及時發現,未對公司造成重大影響。tvb now,tvbnow,bttvb) U8 E7 G: k, H7 b2 L.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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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某24日稱自己並非盜竊。「一切等待警方調查結果,若認定我沒有盜竊,我將會反訴。」上述公司表示,已對沈某作出開除職務處理,並保留追究沈某可能涉及的法律責任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