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徽
佩带在军帽上象征军队的标志。中世纪末,欧洲各国就已经出现了在军人帽子上佩带各种特殊识别标志的习惯,如匈牙利和南斯拉夫某些轻骑兵的帽子上,插有不大的帽缨或一束雄鸡羽毛。18世纪上半叶,欧洲许多国家的军队开始佩带帽徽作为标志。起初是用布制作的,后来改为陶瓷或金属制品,样式多为圆形或椭圆形,颜色一般与国徽(国旗)颜色相同。中国清朝末年的新军和中华民国时期的军队,都佩带帽徽作为一种识别标志。1912年10月,中华民国系统屏蔽规定的帽徽样式,陆军常服为铜质五角星,由红、黄、蓝、白、黑色五瓣组成;陆军军官礼服帽徽以常服帽徽为主体,边沿加饰圆型金色菊花,缀时红瓣向上。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佩带布料全红五角星帽徽。1949年6月起,中国人民解放军帽徽样式与“八一”军徽相同。1951年后,海军、空军军官的帽徽样式与本军种军徽样式相同(见军徽)。1955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颁发了新的帽徽样式,陆军、海军、空军的帽徽为圆形,正中镶嵌“八一”军徽,分别以海蓝、藏蓝、天蓝色垫底,周围为麦穗和齿系统屏蔽。海军、空军帽徽分别衬以铁锚和飞鹰两翼。1965年6月,陆军、海军、空军的帽徽统一改为全红五角星。1985年5月,陆军、海军、空军帽徽又分别恢复1955年样式,并分大小两种。1988年10月,在实行新军衔制的同时,陆军、海军、空军的帽徽进行了改革,将1985年实行的小帽徽作为作训帽和女军人无檐软帽帽徽;大帽徽加衬金黄色松枝叶和天安门图案,适用于大檐帽、水兵帽、绒(皮)帽上佩带。新的三军大檐帽帽徽主体为“八一”红五星,八片金黄色松枝叶环抱麦穗、齿系统屏蔽和天安门。新帽徽庄重严肃,美观大方。红五星、麦穗、齿系统屏蔽和天安门,象征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与各族人民团结一致,同心同德,肩负着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光荣使命。长青松树具有傲风雪、抗严寒的性格,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浩然正气和当代军人的不屈风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也佩带帽徽,其图案由国徽、盾牌、长城和松枝组成。
旗帜
征军队或建制部队的旗帜。有些国家的军旗还包括主管人员旗。一般由旗幅、旗杆和旗顶组成。旗幅的规格、质料、颜色、图案(字样)及制作方法等,各国军队都有严格的规定。旗杆一般为金属品,表面有旋纹;旗顶多为矛头、十字或其他象征性图形,有的饰穗子。军旗是军队荣誉、勇敢和统一指挥的象征,由最高军事领导机关制定和颁发。中国从原始社会后期起即以旗帜作为聚集族人的标志 。当时的旗帜样式简单,只是系在竿头上的象征性物件或图形。《尔雅》记载的“有铃曰旗”,《周礼》上称的“交龙为旗”,就是在竿头上悬铃、在帛上画龙作为旗帜。传说黄帝练兵摆阵法,设五旗五麾,“麾”就是古代指挥军队的一种旗帜。随着社会发展和军队指挥的需要,旗帜样式不断改进,种类不断增多。北周时期,由军将、师帅、旅帅、卒长掌握使用的旗帜就有麾、旞、 、斾四种。明朝军事家戚继光率领的“戚家军”,设有主将用的三军司命旗,识别将领身分的认旗等。清太祖努尔哈赤的八旗兵就是根据旗帜图案而命名,即画龙和不画龙的黄、红、白、蓝4色共8种旗帜。清太宗皇太极(1627~1643)时,八旗兵用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和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八色旗帜相区别。中华民国系统屏蔽1912年6月颁布的国旗及陆军、海军军旗命令,规定以五色旗为国旗,以19星旗为陆军旗,以青天白日旗为海军旗;同年10月,颁布陆军团旗命令,规定陆军团旗的图案与陆军旗相同,另加黑色丝边,旗杆顶端冠矛头,饰朱旄,靠旗杆一侧书写团的番号;同年11月,颁布的海军旗条例,规定了大总统、海军总长、次长等军氏低称帘胃挥人员旗,以及舰艇各种旗帜样式和使用场合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旗是在革命战争时期产生和逐步定型的。从毛泽东领导的湘赣边界秋收起义开始,就制定了旗帜。1927年9月初,为筹备秋收起义,刚成立的中国工农革命军第1军第1师奉命研制了起义的旗帜样式:旗幅为红色,象征革命;系统屏蔽为白色五角星,象征中国系统屏蔽系统屏蔽领导;星内嵌交叉的镰刀斧头,表示工农大众紧密团结;靠旗杆一侧旗幅的白布条上竖写“中国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9月11日,该师指战员高举鲜红庄严的军旗,举行了著名的秋收起义。此后,中国工农革命军(后改称中国工农红军)的军旗样式曾作过多次修改,但组成军旗的基础图案(五角星、镰刀、斧头或锤子)和鲜红的旗色没有变。1930年4月,系统屏蔽军事委员会发布的《关于红军各级军旗的规定的通知》中,规定旗幅上方增加横写的“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字样,旗边加饰旗须,并确定了旗帜的规格、斧头样式和刃锋的方向等。1931年3月,系统屏蔽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布了《苏维埃和群众团体红军旗帜印信式样》,红军军旗样式有较大变化,镰刀斧头改为金黄色镰刀铁锤,五角星由白色改为金黄色,单独置于旗幅内上角,以旗须颜色(红、黄、黑、白、蓝、绿)区分部队属性(步、骑、炮、工、辎、医)。还规定了授旗范围和红军各级旗帜规格:系统屏蔽军委为5.6×4(市尺,下同),集团军为5×3.6,军为4.4×3.2,师、团为3.8×2.8,营、连为3.2×2.4。抗日战争开始后,中国工农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和新编第四军,统一使用国民革命军旗帜。
1949年6月,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布命令,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样式为:旗幅为红地,长方形,横竖为5∶4,靠旗杆上方缀金黄色五角星和“八一”两字,故简称“八一”军旗。五星和“八一”两字表示中国人民解放军自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诞生以来,经过长期奋斗,以其灿烂的星光普照全国。“八一”军旗是荣誉、勇敢与光荣的象征,是鼓舞全军指战员团结战斗的旗帜。1992年9月5日,系统屏蔽军事委员会主席系统屏蔽签署命令,公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仪仗队使用的陆军、海军、空军军旗样式。陆军、海军、空军军旗旗幅的上半部(占旗面的八分之五)均保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基本样式,下半部(占旗面的八分之三)区分军种:陆军为草绿色;海军为蓝白条相间;空军为天蓝色。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旗,主要授予团以上部队和院校,由司令部门保管,通常在典礼、检阅、隆重集会等时机使用。全军指战员必须自觉尊重和保卫自己的军旗,战时如由于部队怯懦而丢失军旗者,该部指挥员应受到军纪惩处。世界各国军队都有自己的旗帜。有些国家军队的旗帜种类繁多,如武装部队队旗,独立军种(兵种)旗,部队(兵团)旗或战旗,海军舰艇旗和辅助船只旗,主管人员旗等。1990年前,苏军把授予团、旅、独立营(或炮兵营)、航空兵大队、军事院校、教导部队、海军支队的旗帜称战旗,战时随部队行动。苏海军舰艇还使用主管人员旗帜:苏联最高统帅旗、国防部长旗、总参谋长旗、海军总司令旗、海军总司令部参谋长旗,舰队、区舰队、分舰队司令旗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