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電/北京市近日出台《北京市公園配套建築及設施使用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規定從2015年1月10日起,全市300多家公園除安全需要外,禁止設立“遊人止步”“禁止入內”等不當牌示,禁止佔用公園內亭、台、樓、閣、廊、榭等公共資源設立私人會所,開展封閉經營。
7 S5 `# k& R( h/ ]7 Y9 w; a5 h2 f3 D) i7 X6 K- O/ B
新華社報道,此“辦法”所稱公園,是指政府投資建設和管理,具有相應設施和管理機構的公共綠地,是向公眾開放用於開展遊覽觀賞、休憩健身、文化娛樂、科學普及等活動的公共場所。
* I: g( P- H- ?8 _. F1 H p%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1 ?8 Y V; E4 n
“辦法”規定,除安全需要外,公園內餐飲、展示、遊憩等服務性用房的公共區域應當向公眾開放;禁止佔用公園配套建築及設施以租賃、承包、轉讓、出借、抵押、買斷、合資、合作等形式設立私人會所。 ) j! x% ^4 D9 O8 c, j+ m/ Z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h, j' ~% I& H; v$ k
對於“私人會所”,“辦法”給予明確定義:是指改變公園公共資源屬性設立的高檔餐飲、休閒、健身、美容、娛樂、住宿、接待等場所,包括實行會員制的場所、只對少數人開放的場所、違規出租經營的場所。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5 ?" L- y' J' h) c+ z+ _1 A1 j% u( p
5.39.217.771 T/ P5 H" c& ^! M4 x- T# d2 E: f
此外,“辦法”還規定,未經批准,禁止在公園內新建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對公園內建築物、構築物進行改建、擴建;禁止改變公園內建築物、構築物的使用性質和用途。公園內的經營者應當在指定地點按照經營範圍依法經營,不得擅自擴大經營面積、搭建經營設施。 5.39.217.777 L- \# j6 B8 q! X4 k- e6 B( D
6 J# @/ d5 U- A6 f# [0 t ~+ ^5.39.217.77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表示,此項辦法主要是為貫徹落實中央及市委、市政府開展的“會所中的歪風”專項整治要求,旨在堅持公園公益性發展方向,規範北京公園配套建築及設施使用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