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中午,陜西“被旅遊”的張鑒康律師已回到西安家中。" Z7 Q; F& P! X# { D# h( I: `! k# `
/ r. |: w( B0 g5 i4 P+ Q' x0 M4 R5.39.217.77 12月10日是諾貝爾和平獎頒獎日,為打散西安維權人士為今年諾獎得主劉曉波可能舉行的慶賀活動,西安警方將張鑒康律師帶往廣州、海南壹帶“旅遊”。自12月9日開始,到12月20日結束,前後共計12天。其間,在西安住了壹宿,10日上午乘飛機赴廣州,呆了壹天壹夜,後又乘飛機至海口,乘大巴至三亞,各呆了四天。本來原定17日放張律師回家,但是不知何故,警方又延長了三天,將買好的機票退掉了。此行,西安市公安局和蓮湖分局派出三人“陪同旅遊”,張律師的手機被保管,連所住酒店房間的國內網也被掐斷,與外界的信息聯系幾乎隔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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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據悉,西安維權人士馬育忠和鄭保和在頒獎日前後各被喝茶壹次,傅升6日被帶往臨潼旅遊,已於15日返回,前後12天,而西安活躍的維權人士馬曉明則早在12月10日前幾日即處於失蹤狀態,至今尚無音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