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稱「王飽穿」,在經濟環境許可下,向來讓自己豐衣足食,我從不認為苛刻對待自己、為家庭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的女性很偉大!不過我的豐衣足食並非花大錢外出吃美食、買名牌服飾…… 自製佳肴,全家同享,那種自己捨不得吃,騙孩子「媽媽喜歡吃剩菜」的悲苦情節絕不發生在我身上。 適時購買新衣,讓自己整齊優雅,新衣服穿在身上一定要「像自己」,我不為了節儉穿縐巴巴的舊衣滿街跑,更不因為「捨不得丟」而穿家裡年輕人不穿的衣服,把自己搞得不倫不類。 把每次購物的發票捐給公益團體,我覺得中獎的錢屬意外之財,可能反而給自己招來麻煩,若給真正需要的人,情況就完全改觀。我期待能幫助更多人成為「王飽穿」。 奉行「女人要有錢」的觀念,但從不要求孩子交出部分薪水貼補家用,可在我的有生之年,孩子也休想「挖」我的錢,我們的金錢各自獨立運用。我只有一個孩子,鼓勵他振翅高飛,不要求他在我跟前。我早就言明,不幫忙帶第三代,我的階段性任務已完成,沒必要強忍疼痛的膝關節追著孫子滿地跑。 我要好好欣賞無限好的夕陽,當個物質、精神生活皆豐富的現代王飽穿,而非舊時代苦守寒窯的王寶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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