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針對房地產商的囤地推廣商品房價格的行為,發布《關於集約用地的通知》,首次明確規定土地閒置滿兩年的,將依法無償收回或者重新安排使用。專家預計,這一方面會削弱開發商拿地的衝動,同時還會促使開發商加快建設進度。對於土地閒置滿一年不滿兩年的,開發商需按出讓或劃撥土地價款的兩成交納土地閒置費﹔並對閒置土地徵收增值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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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重慶容磁地產總經理王雪松稱,大規模囤地必然造成土地閒置。於土地閒置的成本不高,不少開發商通過囤地等待升值。一旦開發商持地成本增加,拿地的衝動就會減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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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一份報告顯示,全國40家開發商於過去六年在全國12個城市獲得的270塊住宅土地中,目前「在售」和「售完」的地塊佔四成三,剩餘五成七的土地尚未形成實際供應。而2007年的18個「地王」項目,有四個項目退地,還有七個項目處於待開發階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