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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人出了$120....其中有$20去到兒子那裡......而老闆是收了 $150(原本) - $50(退回) = $100 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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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 you
呵呵,(150-50)/3+10本来就不等于40,也就是说退30元钱后其实每个人的住店成本是43.333……,这样43.333……X3+2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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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晓碧 於 2008-9-15 10:58 PM 編輯 ]
人生追求的是希望,得到的只有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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