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正中午騎車遛狗,狗狗一路狂奔。(圖/目擊民眾友人授權)
記者呂欣潞/綜合報導
桃園市楊梅區6月29日上午11時許發生一起不當飼養事件,一名男子被目擊「騎機車遛狗」,拖著米克斯黑犬穿梭在車陣間,犬隻疑似體力不堪負荷倒地,被車子拖行數公尺,畫面全被行車紀錄器拍下。目擊民眾的友人公布影片,氣得直呼「有人認識這個人嗎?小黑還活著嗎?」,並透露已經通報動保處。
透過第一段行車紀錄器畫面可見,男子騎著機車行經楊梅國中一帶,拉著綁著牽繩的黑狗一路前行,過程中狗狗不斷賣力在柏油路狂奔,試圖跟上車子的速度。第二段行車紀錄器畫面錄下,黑狗疑似體力不支和熱暈,整隻狗軟癱在地上,一路被機車向前拖行了幾公尺,直到男子發現狀況後,才停下車來向前查看,狗狗則一動也不動,生死未卜。
▲男子在正中午騎車遛狗,狗狗一路狂奔。(圖/目擊民眾友人授權)
目擊民眾的友人公布畫面,氣得直呼「太生氣一定要貼文,找這黑狗還活著嗎?」原PO進一步表示,朋友從揚昇球場到楊梅國中,看到男子騎車一路遛狗,遛到狗體力不支倒地,「這麼行你自己不會下來跑,正中午大熱天地板這麼熱,這完全是虐狗......,有人認識這個人嗎?我想知道這小黑還活著嗎?1~2點我去附近找都沒看到!」
原PO指出,他已經向桃園市動保處檢舉報案,一定會持續追蹤案件的辦理進度,沒給教訓不把生命當一回事,並透露涂權吉市議員服務處也聯繫動保處,承辦人員已發文至監理站調閱車籍資料,「目前公文作業中,動保處會與我們保持聯繫,一旦找到當事人,會趕快跟大家報告最新狀況,以及狗狗的健康狀況。」
▲▼狗狗疑似體力不支,癱倒柏油路被拖行。(圖/目擊民眾友人授權)
對此,記者7月7日多次致電桃園市動保處詢問,截稿前尚未取得承辦人員回應。但根據《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規定,不得以汽、機車牽引寵物,運輸時應將寵物放置運輸籠等安全設施內,違者造成犬隻受傷,可處1萬5千元以上、7萬5千元以下罰鍰,若故意拖行犬隻造成死亡,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