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電/根據對音集協代理總幹事周亞平的採訪及北京青年報記者的調查了解,近兩年音集協每年從KTV經營商處收取的版權使用費為1.6億元人民幣左右,其中給予權利人的份額不低於50%,且基本實現了按實際點播數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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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初,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發布公告,要求KTV經營場所停止使用6609部因相關版權代理公司退會而已無合法授權的音樂電視作品。一周來此事仍是餘波未了。對於最受大眾關注的問題,即這些作品今後還能否在KTV演唱,本報已於11月8日的報道《6000歌曲下架並非強制且只針對特定版本》中作出解釋。 5.39.217.77( g$ z+ p* u" I& B* `. K0 P' l+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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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也有網友提出其他一些疑問,如來自KTV的這筆數額龐大的版權使用費究竟是如何分配的、權利人是否能夠獲得與作品點播數相應的費用等?根據對音集協代理總幹事周亞平的採訪及北京青年報記者的調查了解,近兩年音集協每年從KTV經營商處收取的版權使用費為1.6億元人民幣左右,其中給予權利人的份額不低於50%,且基本實現了按實際點播數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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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3 w+ y- ^8 T$ s 據周亞平介紹,在2008年音集協誕生之前,音樂作品授權及收費等相關事務都是由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以下簡稱“音著協”)管理的,後來因這部分事務比較繁雜,管理難度較大,才成立了專門處理此項業務的音集協。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音著協針對的是詞曲創作者即權利人,而音集協針對的是具體作品。“音集協剛剛成立的時候,只有幾十個工作人員,所擁有的權利和地位都比較小,就選擇了和天合集團合作,委托天合到各地收取版權使用費,相當於是管家的身份。”於是這10年來的操作流程都是天合把從各地KTV收取的版權使用費上交給音集協,音集協再上交給音著協,最終根據歌曲的點播次數及唱片公司擁有的版權數額等分配給相關權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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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4 v/ _2 X# C( s0 ^2 F9 Q 就在本月初,音集協又發布公告,宣布終止與天合集團已長達10年的合作關係,起因是近年來天合集團多次拖延結算版權費,最長時間達到一年半之久。此外,天和方面還存在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音集協賬戶、開具音集協發票導致收費信息不透明,以及使用隱蔽手段分流版權費等嚴重違法違規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