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今日上午9時30分,原告北京大學及北京夢桃源餐飲有限公司訴被告鄒恒甫名譽權糾紛兩案將在海淀法院公開宣判。針對此案,北京市誠匯律師事務所律師許蓉在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時表示,如果被告鄒恒甫所發佈的內容,僅是産生了一種娛樂效果,或者僅僅使北大成為了近期公眾的一個談論話題,並沒有對北大的名譽造成損害,那麼鄒恒甫的行為還是無法構成侵害名譽權的行為。公仔箱論壇: O7 g) v- {+ Z: H(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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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恒甫稱"北大淫棍太多"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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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m3 @: R# g) O2 L5.39.217.77 2012年8月21日起,鄒恒甫在其新浪微博上發表內容:“北大院長在夢桃源北大醫療室吃飯時只要看到漂亮服務員就必然下手把她們姦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夢桃源生意火爆。除了鄒恒甫,北大淫棍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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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稱“北大院長在夢桃源北大醫療室吃飯時只要看到漂亮服務員就必然下手把她們姦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夢桃源生意火爆。……” “那些服務員主管女人也特喜歡給北大院長主任部長教授敬酒啊哈哈。發票要多少就開多少買多少”。“這種院長主任教授通過總在夢桃源直隸大膳魴吃喝跟漂亮女服務員發展淫蕩關係”等內容,引起廣泛關注。此後北京大學和夢桃源餐飲公司以侵犯名譽權為由將鄒恒甫訴至法院。對於所發內容,被告鄒恒甫在1月20日的庭審中均表示:“不提供或準備提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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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p, K ?6 j# Y0 j/ N8 l' n5.39.217.77 律師:如對北大名譽未造成損害則不構成侵權5.39.217.777 Y! s# E. m7 P& d#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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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中,北大是否是適格的原告?”北京市誠匯律師事務所律師許蓉在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時表示,首先,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法人是享有名譽權的,我國法律規定法人可以分為企業法人、機關、事業單位法人、社會團體法人和聯營法人,北京大學作為事業單位法人,其應當依法享有名譽權。如果北大認為有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侵害其名譽權,並且給其造成了相應的損害,那麼北大當然可以作為原告進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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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6 `& m+ l$ t2 a3 G0 \5 N8 |5.39.217.77 其次,具體到本案中,鄒恒甫在其微博中沒有指明具體的個人,其言論幾乎都是直指北大這個法人主體及其組成機構,那麼,北大就應當有權利就鄒恒甫侵害其名譽權進行起訴。至於官司是輸是贏,也就是説鄒恒甫的侵權行為是否成立,這是法院審理案件的內容,最終會由法院對此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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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z% \+ Q+ r @/ Y5 ~5 y公仔箱論壇 “鄒恒甫的行為是否構成侵害名譽權?”許蓉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40條規定:以書面、 口頭等形式詆毀、誹謗法人名譽,給法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法人名譽權的行為。這也就是説,鄒恒甫的行為是否構成侵害北大名譽權的行為,一方面要審查鄒恒甫在微博中發佈的內容是真實存在的,還是其捏造的事實,如果該內容確有其事,當然是構不成侵害名譽權的行為的。另一方面,要構成侵害法人名譽權的行為,還必須滿足“造成損害”這一要件。法律並沒有就“造成損害”的具體內容或者範圍作出規定,這屬於法官自由裁量的範疇,因此,如果鄒恒甫所發佈的內容,僅僅是産生了一種娛樂效果,或者僅僅使北大成為了近期公眾的一個談論話題,並沒有對北大的名譽造成損害,那麼鄒恒甫的行為還是無法構成侵害名譽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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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律師認為,北大作為一個百年學府,經過長時間的積澱,已經形成了較為穩固的社會形象和社會地位,其名譽權很難因為某個人缺乏事實根據的言論而受到實質性的損害,當然,如果言論有確鑿證據的話,那就另當別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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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p; R7 h% G4 {5 q" etvb now,tvbnow,bttvb 對於“鄒恒甫的行為是否構成刑事犯罪?”的問題,許蓉律師表示,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根據這條規定,首先誹謗罪的侵害對象時自然人,並不包括法人。其次,需要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能構成誹謗罪。而本案中,鄒恒甫並沒有針對某一個或者某幾個自然人,其所指向是法人,因此,不符合誹謗罪的構成要件,不構成誹謗罪。tvb now,tvbnow,bttvb/ W: h# s/ ^/ C
6 ^& k; U$ o1 h, ]tvb now,tvbnow,bttvb 法院歸納案件爭議焦點5.39.217.77+ A: H2 Q7 T' I, S8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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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0日,北京海淀法院公開庭審理原告北京大學及北京夢桃源餐飲有限公司訴被告鄒恒甫名譽權糾紛兩案。在經過了法庭陳述、詢問、辯論、最後陳述等環節後,審判長宣佈鋻於各方當事人不同意調解,合議庭評議後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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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0 y/ p( _8 ^# u! Z' Y5.39.217.77 合議庭結合雙方的起訴及答辯意見就兩案的爭議焦點進行歸納和整理。原告和被告的代理人對爭議焦點均無異議。合議庭認為,雙方的爭議焦點包括以下幾點:北京大學是否屬於享有名譽權的民事主體;鄒恒甫言論是否是指向北京大學及夢桃源公司,二原告是否是受害人或者是否是適格的原告;鄒恒甫的微博言論是否存在虛假陳述及誹謗、侮辱的情形;鄒恒甫發表微博言論是否存在主觀過錯?;鄒恒甫的言論是否對兩原告造成了社會評價降低及其他損害後果;鄒恒甫發表的言論是否屬於公民行使批評監督權力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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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鄒恒甫刪除涉事微博並在其微博首頁向北大賠禮道歉公仔箱論壇& z N4 C+ G" \* F0 T6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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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上午,北大訴鄒恒甫名譽權侵權案在北京海淀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認定鄒恒甫系列微博侵犯北大名譽權,判決鄒恒甫刪除涉事微博並在其微博首頁向北大賠禮道歉。2012年8月,鄒恒甫發表多條微博稱"北大淫棍太多",並牽涉夢桃源餐廳女服務員,後北大和夢桃源公司將鄒恒甫訴至法院。以下為宣判詳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