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上海二十七日電】去年上海市材料工程學校南匯分校兩間女生寢室發生竊案,「倖免」的小英被室友懷疑是小偷,為示清白,16歲的小英從學校三樓一躍而下,受了重傷。事後,小英將學校和七名同學告上法庭,近日,南匯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據新聞晚報報導,小英認為學校「未盡管理職責」和七名同學採取「逼問與指責」方式的行為,是導致這場悲劇的原因,索賠33萬餘元。一審判決確認小英的合理損失為24.25萬餘元,由小英自行擔責50%,由學校擔責30%即賠償7.27萬餘元,由七名同學共同擔責20%即賠償4.85萬餘元;同時由學校賠償小英精神損害撫慰金6000元,由七名同學共同賠償小英精神損害撫慰金4000元。 2008-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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