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過婚暴與訴訟,我們還是能合作的父母嗎?/婚暴單親家庭的生命軌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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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8 q3 U9 H- D, o T單親媽媽惠婷(化名)從婚暴事件發生、聲請保護令、訴請離婚,到一家 3 口各自安頓,歷時長達 2 年,和上一篇中小傑的母親不同,惠婷發現這段親密關係癥結的時機較早、孩子的階段也較早,當時惠婷的孩子年僅 3 歲。
7 ]( L: Y9 J# O$ M- [7 P c5.39.217.77民國 101 年家事事件法通過後,依家事法 23 條規定,除同法第 3 條第 4 項丁類事件(如死亡宣告、監護輔助宣告、未成年或身心障礙者保護安置、民事保護令等),其他的家事案件於法院裁判前,都必須經過調解程序(註)。
# [' V3 J/ g9 s/ z8 J( {% H$ D1 G# E但對許多欲離婚的夫妻而言,「上法院」形同「撕破臉」,「調解」則給予勸和不勸離的錯覺。「等孩子大一點再離婚」往往是父母出於繼續泅泳於親密關係中的考量,離婚後又才是父母情感角力與爭奪的開始。這些歷程常常成為婚暴單親父母共同的生命軌跡。究竟走過婚暴與訴訟,還有沒有可能成為能夠合作的父母?tvb now,tvbnow,bttvb" N+ a/ o* W- o- N* C
高衝突中衍生出的婚姻暴力對惠婷來說,剛開始跑法院時還沒有想到離婚,那時候的動機很簡單,只是希望先生能夠改變。「我的糾結在於他一直動手,他卻覺得『不完全』是他的問題。暴力一直存在婚姻裡,我覺得這不是健康的關係。」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X L& N+ ]* B- D: X
「但出庭時,他牽扯了很多其他的瑣事。」惠婷說。也的確,在婚暴發生的這年,家中曾出現許多變動:原自組小家庭的夫妻兩人因經濟考量搬回婆家住,碰巧這時先生經營生意失利、店面收掉,驟然失去對他而言很重要的事業認同。
3 M$ j& B9 t: J3 l+ g1 \公仔箱論壇當時的惠婷卻正經歷著與其他家庭成員育兒理念不同的困境:「公婆和先生覺得孩子還小,很多事情都沒關係,我卻擔心他們把小朋友寵壞。先生和他的家人好像同一陣營,我自己一個人,沒有人跟我並肩作戰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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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F2 y. b% h* F& g0 U; a' a$ Stvb now,tvbnow,bttvb投身婚暴服務多年,業務囊括直接、間接服務的臺北基督教女青年會研發企劃部主任楊蕙如表示:「同樣是婚暴,在現實中『高權控』和『高衝突』會呈現不太相同的面貌。前者除了施暴,也以權力控制受害人不能脫離親密關係;後者則可能是在家庭的生命週期中,許多議題突然擠在一起而出現高壓狀態,近幾年這樣的狀況滿多的,保守估計至少有 3 成。」
/ `( D2 U) P$ ]" j6 A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臺北地方法院家暴服務處/家事服務中心督導黃心怡則指出,法院這端很常看到交織在婆媳問題中的三角關係:「我們看到受害人在婚姻裡很被要求,而先生往往是比較隱藏的角色,衝突升高時這個角色就施展出暴力,有點代替婆婆或其他家庭成員管教太太的意味。這種三角關係也會擴及孩子的議題,從孩子的出生、管教到醫療、健康,都有可能產生衝突。」
+ ], C) m9 c3 I: }! W0 a# m$ Y5.39.217.77在惠婷的經歷中,婚暴就在教養小孩的歧見中發生:「我記得最後一次被打,發生的事情也很日常。小孩子看電視看到很晚,不願意睡覺,被我罵哭了,孩子的爸覺得不用這樣。我說:『你不要插手』,然後我們開始鬥嘴,接著他就動手。」那次衝突過後,惠婷默默離開、聲請保護令,訴請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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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不勸和也不勸離,只促成對話「出庭時,法官發給我們一人一張跟兒童權利有關的文宣,請我們輪流念出聲,像小學生一樣。」惠婷表示,當時法官的作風是:不管男方有沒有過失,他都不會站在任一方,而是以孩子的利益為前提來看待每一個案子。「剛開始我覺得有點委屈,原本是希望有人能出來伸張正義,像是能糾正男方:你為什麼可以動手?」
3 j8 v; D9 Y. M9 {1 T Q: P. Ytvb now,tvbnow,bttvb而法官的意思卻是要問:如果是為孩子著想,你們 2 個到底想怎麼做?「最後就被法官引導到他要我們走的那個方向。其實我後來滿感謝他的,當時他的中立,讓我這段過程走得比較釋懷,比較不會落入『我就是被他害成這樣』的情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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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i5 A H! u! q1 `8 e- |若單從字面上來看,「調解」2 字往往不符合雙方當事人的想像:「我們是要離婚,不是要調解!」間接影響雙方投入其中的真誠度。但調解在「離婚」過程中,其實扮演著重要的角色。臺中地方法院調解委員侯淑茹便表示:「我們既沒有要勸和,也沒有要勸離,主要是促成對話。因為很多離婚的案子直到上了法院(雙方進入訴訟、打官司),當事人都還是不瞭解另一方為什麼這麼堅持。開庭時聽對方表述的時間其實很有限,調解時反而可以做比較詳盡的陳述。」5.39.217.772 Y+ D' L, D( t# v
侯淑茹也發現,調解過程中若能做到平心靜氣的討論,未來執行孩子的探視和會面時,誤會和衝突都能相對減少。「如果連在離婚的過程裡,雙方都沒辦法好好講話,討論監護權歸誰、怎麼探視等議題,即便結論成立了,以後的執行也是困難重重。」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_$ d' ^' u; n
圖/Kunj Parekh @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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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惠婷的經歷中,所有探視與會面的細節,都是在調解過程中被討論出來的。
8 ~$ ^& `' }/ {0 t Q% |( O4 }5.39.217.77「前夫在感情上比較理智,婆家可能也給他很多聲音。我聲請保護令又訴請離婚,婆家很不能諒解,也許覺得既然我做得這麼絕,他又何必要挽回。」雙方都覺得到此結束,產生相同的認知。
1 b# V- ^5 c: { A, `接下來,問題就變單純了:雙方必須討論出一個適合彼此的探視會面方式。可以想見這樣的討論將有一定的難度,不論父母哪一方提出什麼方案,另一方往往都會有反彈。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e* w8 t$ e% r! J) [, d& d) ?
惠婷希望能在孩子的生命早期形塑教養,不要讓孩子被寵壞。但這樣的動機,難以直接講出來,她試著婉轉表達:「孩子還小,希望我照顧的時間比較多。週一到週五,我接孩子上下課,週末輪給你。」前夫則考量自己的事業必須重起爐灶,對時間的掌控性較低,於是接受惠婷的提議,如此才演變出一個適合 3 個人相處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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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適應新生活離婚前,孩子如影隨形;離婚後,面對相處頻率驟然改變,惠婷認為最煎熬的階段反而是進入離婚訴訟前,因為那時狀況未明、具體的探視會面也沒有好好討論定案:「那時候什麼都不確定,小朋友也搞不清楚狀況:『怎麼看到媽媽一下,又要說掰掰?』看孩子哭到聲嘶力竭,其實我們心裡都難過。」
/ D1 |0 ~. q* Ltvb now,tvbnow,bttvb當時社工送給惠婷一個繪本《我有兩個家》,惠婷帶著孩子看這個故事:「那本書可能讓他比較懂他的遭遇,知道不是只有他這樣。他會重複的看,也會講故事中的爸爸發生了什麼、媽媽又怎麼樣,像在講別人的事。到他比較大一點時,敘事才回到自己身上,會說:『我也是這樣,我也有 2 個家』。」5.39.217.77" h) I$ P( {& C3 y0 i/ K+ v& O
輪到前夫照料孩子時,在將孩子交付給前夫後,惠婷會多出一大塊自己的時間,面對這樣的「自由」與空窗,惠婷甚至走進書局隨意翻閱《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輕》:「書裡講到:『生命的沉重一定是不好的嗎?輕又一定是好的嗎?』我讀起來覺得滿有共鳴的,好像是在告訴我:妳現在很自由,但又不是真的自由。可以晚睡、看電視,妳應該要覺得很快樂,但又不是真的快樂,很像心裡隨時掛念著一個誰。」公仔箱論壇6 y1 u2 C/ A4 P. m+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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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v1 z' s+ O, ]公仔箱論壇沒有正確的答案,只有最適的選擇剛開始,當離婚的念頭出現時,下一秒想到的可能就是「監護權歸誰?」「我要怎麼樣才能爭取到監護權?」「請律師會不會比較有保障?」但當時惠婷的前夫捉襟見肘,惠婷也有經濟上的考量,因而兩造都沒有請律師。事後回想,惠婷認為:「對我們來說,這樣可能比較好。當時我能夠自己表達,透過第 3 人表述,可能把問題嚴重化。」
6 o: D1 ~# [+ P, B請律師在爭取監護權時是不是贏面比較大,也是訴訟中當事人經常的疑問。黃心怡解釋,如果遇到比較具家庭系統概念的法官、調委,也許就已足夠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我們不會一開始就建議個案請律師,除非當事人感覺自己遇到困難、沒有辦法表達清楚、權力太懸殊,或牽涉到複雜的財產爭議,我們才會做這樣的建議。」
. k: u( i" w7 T+ V; T9 R/ ~: W後來法官判了「共同監護」,亦即父母離婚後雙方都有法律上的監護權,子女的重大事項皆需父母雙方同意方可行使。「我和前夫可以接受共同監護,因為我們是可以討論的,我不會覺得他要刁難我,他也不會覺得我要刁難他。」
+ e/ P J# a. ?+ k0 c k公仔箱論壇 圖/Luis Tosta @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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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到了孩子進入學齡期、準備讀國小,惠婷又開始焦慮:「戶籍在孩子的爸爸那裡,學區不在我的掌握中,演變成又要再談一次。」不過這次的討論,出乎意料比 2 年前談離婚時來得順利,前夫很乾脆的說:「好啊,妳想怎樣,先寫一個方案來。」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Q8 m S: X6 i" f
惠婷思考了幾個版本,最後執行的那個,其實不是原先預設最理想的。新的探視會面演變為「每日」的交付,孩子放學後下午由爸爸照料、晚上再回到惠婷住處重聚,為了這個變動,惠婷將住所遷移至離自己辦公室較遠的地段。「寒暑假我們又會有別的方案,還有『過年模式』,總共 4 種,5 年來我們都在這幾種模式中切換。」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X) V6 p- R% d7 ~% ~$ w8 Y$ r* s
4 種模式,難道不會太複雜而造成困擾?惠婷說,她和前夫的討論,是以「給孩子一個固定的鄰里社區」為概念來出發。「當我們已經面對離婚這個議題,就不可能維持原本生活中所有的便利性。這樣的生活是不是完全符合我的想法?不完全是,但每一次的變動都會討論對我們 3 個而言最適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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