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土资源部、监察部通报了清查出来的逾61万亩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16个地级市被点名。所谓“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是指未办理用地申报手续即违法占用土地。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批评说,“以往违法用地不同程度地存在‘边报边用’、‘未批先用’等问题,但现在却发展到‘未报即用’。3 ~' o8 X3 E7 L' w9 S1 i
E: @: i. a' o5.39.217.77“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如果一味对土地违法者手下留情,违法用地的地方官员必然前腐后继;如果法律不发生效力,再威严的法律也与拔牙的老虎无异。面对当前高发、多发的土地腐败,除了提高其违法成本之外,尚需将执法关口前移,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以减小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