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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遭搶手機民工打死賊人 [打印本頁]

作者: vesuvius    時間: 2009-9-13 01:15 PM     標題: 遭搶手機民工打死賊人

一名河南籍男子在東莞虎門鎮被電單車「飛車黨」搶去手機後追上搶匪,雙方扭打期間他撿起地上磚頭砸傷對方頭部,搶匪被送院治療後翌日死亡。錯手打死賊人的男子,因為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公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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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v& a3 p7 M; v& P' z$ Z  據《南方都巿報》報道,案發在9月6日晚上9時許,當時29歲的河南人黃明在東莞虎門鎮一個家具城附近,被一名電單車搶匪搶了手機。搶匪得手後逃出約50米即翻車摔倒,黃明追上去雙方廝打起來。黃明妻子寧女士稱﹕「他說扭打過程中搶匪想拿電單車上的鋼管攻擊他,他就隨手拿地上磚頭砸了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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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 B( k% i% w  C2 q' q: Rtvb now,tvbnow,bttvb  一名目擊者稱,當時飛車賊在人行道上搶劫,後想駛上大路時不慎摔倒,飛車賊與事主撕扯扭打了十幾分鐘。「後來被搶者撿起地上磚頭砸了搶劫者頭部,後者被砸後走幾步就摔倒了。」據稱,賊人受傷後被送到醫院,當時腦部已大量出血達100多毫升。醫院先後為其做了兩次開顱手術,但傷者最終在翌日上午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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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警拘捕待查定罪
4 Z1 b8 e& S6 `, p2 m% T     東莞市公安局虎門分局表示,此案比較特殊,目前還有很多細節待查,警方會謹慎處理,「不放過壞人,不冤枉好人」。廣東林德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黃明去追趕抓住搶匪是沒錯的,但如果對方沒有使用兇器,黃用磚頭砸對方頭部致其死亡,便構成涉嫌故意傷害,但案件仍有很多地方需要求證,包括傷人事件是否因搶劫引起,有關行為是否屬於正當防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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