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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关于任意球。。 [打印本頁]

作者: jgoh    時間: 2009-3-2 11:58 AM     標題: 关于任意球。。

我有一个关于任意球的问提想问问大家。。
请问什么时候应该判间接任意球和直接任意球?
可以解释一下吗?
作者: jgoh    時間: 2009-3-4 12:03 AM

没有人会吗?
作者: woodstock1221    時間: 2009-3-4 12:16 AM

足球比赛规则


第十三章 任意球
任意球分两种直接任意球(这个球可以直接射入犯规队球门得分)及间接任意球(踢球队员不得直接射门得分,除非球在进入球门以前曾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
  
  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踢直接或间接任意球时,在球被踢出罚球区前,所有对方队员都应站在该罚球区外,并须至少距球9; 15米。当球滚至球的圆周距离,并出罚球区后比赛即为恢复。守门员不得将球接入手中后再踢出进入比赛,如球未 被直接踢出罚球区,则应令重踢。
  
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外踢直接或间接任意球时,所有对方队员在球被踢出前应至少距球9. 15米,除非他们已站在自己的球门线上,当球滚动至球的圆周距离时,比赛即为恢复。  
  如果对方队员在任意球踢出前,进入罚球区或距球少于9. 15米,裁判员应令其退到规定的位置后,方可执行罚球。  

  踢任意球时,须将球放定。踢任意球的队员将球踢出后,在球经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尽管本规则的其它条款对踢任意球的地点已作出规定:   

1.守方在本方球门区内踢任意球时,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2.凡攻方在对方球门区内踢间接任意球时,应在距犯规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罚则:如踢任意球的队员在球被踢出后,经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则应判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犯规,则这个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第十四章 罚球点球

罚球点球应从罚球点上踢出,必须明确主罚队员。踢球时除主罚队员和对方守门员外,其他队员均应在该罚球区外及比赛场内,并至少距罚球点9.15米处。对方守门员在球被踢出前,必须站在两门柱间的球门线上(两脚不得移动)。主罚队员必须将球向前踢出;在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当球滚动至球的圆周距离时,比赛即为恢复。罚球点球可直接射门得分。当比赛进行中执行罚球点球,以及在上半场准全场比赛终了而延长时间执行或重踢罚球点球时,如踢出的球触及任何一个门柱或两个门柱;或触及横木;或触及守门员;或连续触及门柱、横木或守门员而进入球门,只要没有犯规现象发生,均应判为胜一球。
  罚则:  对违反本章任何规定者,应作如下处理:

a.如守方队员犯规,则球未罚中应重罚。


b.如踢罚球点球队员以外的攻方队员犯规,则球罚中无效,应重罚。

c.如踢罚球点球队员在比赛恢复后犯规,则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資料來源:http://www.ihep.ac.cn/gaonsgh/00533.htm
作者: woodstock1221    時間: 2009-3-4 12:25 AM

首先,一定要有一方犯規才會判直接或間接自由球,如果球賽被球証吹停不是因為球員犯規,例如有觀眾跑入場中,球証會用公正球來重開球賽。

而怎樣去區分判直接或間接自由球,一切還看球例第12條。球例第12條清楚列明只有在下列情况下判一脚波(直接自由球):

在下列情况,如果球証認為球員是出於不小心(careless)、鲁莽(reckless)或使用暴力(excessive force),球証會判罰一直接自由球:


而在下列情况,球証不論情節,會判罰一直接自由球:


而如果球員在己方禁區內違反了上述可被判爲直接自由球的十種犯規行爲中的任何一種,就會被判罰12碼。

球例第12條清楚列明只有在下列情况下判兩脚波(間接自由球):

跟據球例(解釋部份),球証判罰間接自由球時,要舉起單手向天(任何一隻手)示意是間接自由球,冇舉單手若果一脚射入就表示入球有效。
作者: jgoh    時間: 2009-3-4 12:27 AM

我的意思是裁判是如何决定什么时候要给直接或者间接任意球。。
比如说点球是当球员在禁区内被犯规而判的。。
那么,什么犯规该判直接任意球。。什么犯规又该判间接任意球呢??
作者: GQG    時間: 2009-3-4 08:51 AM     標題: 回應 jgoh 第 5 篇文章

看woodstock1221兄4楼的回复…
那些不是吗?!
作者: jgoh    時間: 2009-3-4 09:28 AM     標題: 回應 GQG 第 6 篇文章

可是昨天版主只回了第三楼,第四楼是我发了第五楼才补上去的。。

不过真的感谢版主啦,现在我明白啦。。谢谢!!
作者: woodstock1221    時間: 2009-3-4 07:23 PM     標題: 回應 jgoh 第 7 篇文章

jgoh不用客氣。。日後多D上來發問問題喔。。
這裡應該有很多會員可幫你解決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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