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北市動物保護防疫處為確保動物安全,近日到多個賣場抽查共108款寵物食品,以查核食品是否符合19項標示。防疫處周二(16日)公布,樣本中有2款的標示未符合要求或未依法申報,已下令業者於限期內改善。是次食品樣本為84款乾糧及24款罐頭食品,稽查其原料、添加物、營養成分及適用寵物種類等中文標示,以及申報情形。動保處提醒業者,寵物食品並非動物用藥品,不可宣稱擁有療效,如預防某類疾病及症狀等,並需核對農委會的「寵物食品用字參考表」,違者可依動物用藥管理法,罰款20萬至100萬元新台幣(約5.5萬至27.7萬港元)。" X; Z* z) i& z) f'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