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北大教授群發郵件!稱妻子和兩名男人鬼混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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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umiko123456
時間:
2008-11-26 10:50 AM
標題:
▼北大教授群發郵件!稱妻子和兩名男人鬼混被起訴!
11月26日報道 “和別的男人鬼混、結婚是為騙財產……”昨天,吳女士當庭列舉著她所收詆毀郵件的內容,而郵件發送者正是她的前夫———北大教授臧某。二人離婚訴訟期間,臧某多次發電子郵件指責妻子,並群發給多位朋友。吳女士以名譽受損為由,要求前夫公開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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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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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期間丈夫群發詆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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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女士與臧某于2005年結婚,2007年8月,兩人開始辦理離婚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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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起,吳女士開始通過回復丈夫電子郵件與其商議離婚補償。吳女士說,從11月24日的郵件起,因雙方商議出現分歧,臧某開始對她“惡語相向”,稱吳女士“與律師換審案法官”、“顛倒黑白,耍無賴”,並指名道姓地指責妻子與兩名男子“鬼混、關系曖昧”,是個“潑婦”,並說她“結婚是為騙取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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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女士說,今年1月,她在妹夫提醒下,才發現前夫將郵件同時群發給了10多位朋友,“我的直接回復也因此群發了”。吳女士這才意識到前夫對自己的謾罵和詆毀是公開的。認為臧某的上述行為會讓朋友們誤解自己的生活作風,造成惡劣的社會評價,吳女士將前夫訴至朝陽法院,要求其公開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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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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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件內容屬實不算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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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臧某未親自出庭,一名年輕男子代其應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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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書面答辯狀中,臧某承認群發了妻子起訴指控的郵件,他表示其中內容基本屬實,不存在捏造和惡意誹謗。他認為在雙方離婚訴訟出現重大分歧時,互相指責對方過失是常有的狀態和行為,不算侵犯名譽權,且吳女士也多次對外宣稱他有精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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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自己群發郵件的行為,臧某表示,群發對象都是夫妻二人共同的好朋友,希望了解雙方狀況。他還強調,群發郵件吳女士事先就知道,並表示認可。對此,吳女士予以否認,並稱自己是在今年1月經人提醒才知道,並立即停止回復臧某的任何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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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發對象不在原告的社交範圍,對其不構成任何影響。”庭審中,臧某的代理人表示,群發對象多為北大教授、詩人等,與吳女士沒有交集,故未降低其社會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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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吳女士當庭指出,群發對象中有兩名是出版社編審等,是自己所從事文化傳媒工作的伙伴。“以前我們是很好的朋友,但自從被告發郵件後,大家都明顯地主動回避我。”吳女士說,臧某還將詆毀郵件發送給她的妹夫,導致妹妹家也產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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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將擇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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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chaelyhlui
時間:
2008-11-26 05:58 PM
身為大學教授知書而不達禮. 婚姻愛情之事,合則聚,不合則分. 不求再見亦是朋友, 但也無需作人身攻擊. 該位大教授何以教人,又何以授人. 斯文敗類也.
作者:
jjwah
時間:
2008-11-26 09:16 PM
又會有咁小氣嘅男人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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