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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內地]
【戶口得$4千】判死緩拒交出財產 深圳前市長獄中列「老賴」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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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tsctsu
時間:
2018-10-3 07:23 PM
標題:
【戶口得$4千】判死緩拒交出財產 深圳前市長獄中列「老賴」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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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市長許宗衡(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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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市長許宗衡因涉受賄罪,2011年被判處死刑,緩刑兩年,並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了河南鄭州法院的《許宗衡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許宗衡因拒不執行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義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即「老賴」黑名單。內地法律專家指,以往被列黑名單都是民事案件,而今次將刑事案的被執行人列入,情況不尋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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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京報》旗下公號「政事兒」報道,根據這份執行裁定書顯示,正在秦城監獄服刑的許宗衡,上了「老賴」黑名單,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內。2011年5月,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許宗衡在2001年至2009年間,利用擔任中共深圳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市委副書記、深圳市政府常務副市長、市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財物共計折合3,318萬多元人民幣(下同)。案發後,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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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據根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的執行裁定書顯示,許宗衡並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被法院「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義務,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去年7月18日曾調查許的銀行賬戶、證券賬戶、車輛、房產等,發現他的銀行賬戶中僅有3,585.52元(約4,088港元),未發現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隨後將該筆銀行存款凍結,沒收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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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29日,法院在深圳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發現,許宗衡名下的一套住宅,於2018年1月30日進行查封,但該房產是深圳市集中建設的省部級幹部住房,根據規定,不能作公開拍賣。今年7月17日,法院正式將許宗衡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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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表示,內地法院將刑事案件的財產刑的被執行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不多見。阮齊林認為,依據鄭州市中院的裁定書,許宗衡「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那麼他今後的減刑假釋將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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