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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討論] 我的曼联情结 [打印本頁]

作者: ttb007    時間: 2008-8-5 08:32 AM     標題: 我的曼联情结

(一)爱
    
    如果非得要我用文字来形容我对曼联的情感,我想,一个字就已经足够了。那就是:爱。
    不管快乐或者悲伤,清醒还是沉睡,活着还是死去,都无法抹灭或改变这个事实——我是曼联的球迷,我爱曼联。
     (二)偶遇
    
    大概是受了同为球迷的老爸的影响吧,我从小就喜欢上了踢足球同时也爱看足球。小时候听到最多的关于足球的名词就是:世界杯,甲A,阿根廷,巴西,马拉多纳,巴乔……当时压根儿就不知道英国会有个叫做“曼彻斯特”的地方,更不用说曼联了。
    能接触英格兰足球超级联赛,完全归功于广东电视台的转播。每当播放英超进球精华,我便常常看到一个光着头的球员,他身披红色球衣,手臂佩带队长袖标,衣领高竖,个性十足。于是,从父亲口中,我记住了一个拗口的名字:坎通纳,那支穿着红色衣服的球队叫做:曼联。
     (三)心动
    不得不承认,世界上之所以有那么多曼联球迷,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一个人的存在:大卫.贝克汉姆。如果说,记住坎通纳是我认识曼联的开始,那么,认识贝克汉姆,大概就是我喜欢曼联的开始吧。
    那是96年英超第一轮,曼联客场迎战温布尔登。比赛进行到78分钟,曼联已经2:0领先。这时,曼联10号球员在中场附近拿球,距离对方球门足足有 55码的距离,他稍微抬了抬头,发现对方守门员站位靠前,于是他左脚向前一跨,左臂自由伸张,身体稍往左后方倾斜,右腿弯弓射门!足球迅速在空中划过一条长长的美妙弧线后魔幻般地坠入了球网!整个过程,球场的观众先是静默,既而惊叹,最后沸腾!全英国乃至全世界都在高呼同一个名字:大卫.贝克汉姆!
    那一幕被永久地定格在1996年8月17日的塞尔赫特公园球场,那一天离我11岁生日只有一个月,而小贝当时也不过21岁。那一刻,朝气蓬勃的曼联,足以令每一个球迷怦然心动。
    喜欢,就是一种怦然心动的感觉吧……
    人到底是因为“喜欢”才“心动”,还是因为“心动”才“喜欢”呢?已经无从考究了,但我相信这样美好的感觉是符合海明威的恋爱哲学的,因为他曾经说过:“爱你时,觉得地面都在颤动。”
    就这样,我喜欢上看曼联的比赛,尤其是有小贝出场的比赛。90分钟的战斗,就有90分钟的心跳加速,有时候甚至分不清,这种心跳是为小贝多一点,还是为曼联多一点。直到2003年,曼联从阿森纳手中重夺失去一年的英超冠军,然而也从此失去一位举足轻重的队员,还是他,贝克汉姆。因为与教练弗格森的矛盾,他远走西班牙皇家马德里。那一年对于所有曼联球迷来说无疑是灰色的,甚至是痛苦的。一些意志不够坚定的球迷动摇了,只有真正的球迷选择了继续留守支持曼联。尽管小贝已经离开,可我仍对他心存感激,感谢他让我喜欢上一支伟大的球队,感谢他让我在观看没有他的曼联的比赛时,依然保持着那份“怦然心动”。
    (四)缘份
    缘份这东西,有时还真让人不得不相信。
    小学的时候,也就是对英超还处于一种朦胧的认识状态的那段时间,我特想买一件球衣。好不容易在朝阳市场找到卖球衣的店,却为不知道买哪一件犯愁。当时英超风头正劲的有好几支球队,除了曼联之外,还有布莱克本,纽卡斯尔,阿森纳等,而那间商店出售的球衣花花绿绿,样式不一,还有很多是我当时根本叫不出名字的球队的,所以一时难以抉择。“还是买曼联吧”,我对自己说。但是那里居然有好几件是红色的球衣,犹豫中,我挑了一件胸口处印了“SHARP”字样的,好在没有买到利物浦的,哈哈
    回到家,父亲给予了我肯定的回答:我的选择没错,那正是曼联的主场球衣。
    尽管后来又陆陆续续买了20多件其他球队的球衣,但是,惟独那第一件曼联球衣才存在特殊的意义,哪怕现在它已经显得陈旧不堪,而且也已经不合穿了,我也还是把它整齐地叠放在衣柜的最底层。在我心目中,它的地位跟曼联本身一样是无可替代不可动摇的。
    有趣的是,小时候因为经常穿这那件球衣去踢球,而且还踢得还算不错的,于是在朋友们的口中我便多了个“小红魔”的绰号。如今,那套红色的曼联球衣仍安静地躺在衣柜的一个角落,仿佛置身于时光长廊的一角,每当拾起它,我总能感受得到自己在球场上的年少轻狂,飞扬青春。
    那是我生命中永不磨灭的一抹红,也算是我与曼联一段缘分的见证吧。
    
     (五)Giggs的海报
    我买的第一张关于曼联的海报,也源自一次偶然。
    还是小学的时候,放学经过在一小的门口的精品店时往里头惊鸿一瞥,发现那里似乎悬挂着一张身着红衣的球员的巨型海报。难道是曼联的?进去一看,果然不出所料——因为海报里球员衣服正面赫然印着“SHARP”,而且海报左上角正是曼联队标!花了5元钱把它买下,回到家,父亲告诉我,海报里长发飘飘的球员叫做“吉格斯”。我端详着,上面还印着“Ryan Giggs”,这大概是他的英文名字吧。
    吉格斯,多么清脆多么富有朝气的名字啊!而吉格斯本人也正如他的名字一样,速度飞快,盘带犀利,动作娴熟,过人如麻。作为被公认的曼联历史上最出色的左边锋,吉格斯为球迷们奉献了许多精彩的进球和助攻,而当中最为人津津乐道的莫过于1999年曼联对阿森纳的足总杯半决赛上那个千里走单骑的进球。当时场上比分僵持在1:1,加时赛曼联还少打一人。在最紧要的关头,吉格斯中场左侧截下维阿拉的穿球,一路狂奔,连过枪手5名防守球员,面对西曼,左脚劲射破网!一脚定乾坤,这个进球不但把曼联送进决赛,更为那个赛季三冠王的伟业奠定了基础!
    这张海报一直贴在我房间的大门上,不知不觉间,当初十分精美的海报现在已见部分颜色褪却,而当年翩翩少年的吉格斯也已过而立之年,任凭从前的风光无限所向披靡,也终究敌不过时间对青春的无情摧残。他已渐渐老去了,海报也逐渐变旧,正如他有朝一日会离开老特拉福德一样,我也回在将来某一天把海报摘下来收藏好。但是,离去并不代表遗忘,吉格斯盘球狂奔永往直前的形象早已深深根植在每位曼联球迷心里。红魔11 号的不老传奇,将永远继续……
    
     (六)本色
    
    在我心目中,曼联从来就是一支誓不低头的打不死的球队。
    1958年的慕尼黑空难一度摧毁了你大半的优秀球员,你竟用10年时间就重整旗鼓终登欧洲之巅;99年的冠军杯决赛你利用伤停补时阶段的两粒神奇的进球反败为胜再次向人们证明了永不言败的决心;你甚至在对阵热刺时上半场落后3球的情况下用仅剩的45分钟连扳5球上演惊天大逆转;近年来阿森纳,切尔西连番对你的王者地位发起猛烈冲击,而你终究顶住压力连克强敌,先后终结了他们49场和40场的联赛不败记录。
    红魔的本色源于队员们顽强拼搏力争到底的血性:在空难中劫后余生的巴斯比教练和博比.查尔顿经历了身心的巨大创伤仍在10年后高举欧洲冠军杯;98年世界杯成为全英伦口诛笔伐对象的贝克汉姆卧薪尝胆破釜沉舟绝境求生,力助曼联成就三冠王伟业;在对阵利物浦一役中加里.内维尔被对方前锋欧文铲伤,白色的球袜已经被鲜血染红一大片,却仍不肯退下火线直到比赛最后一秒。
    在教练弗格森的办公室里,一幅巨大的画像几乎占据了半面墙的位置,那是1932年在纽约洛克菲勒大厦建造期间创作的摄影作品《Menonagirder》(也有人译为《曼哈顿的午餐时间》)——在几百米高空中,在宽不到一米的铁板上,一群正在建造70层摩天大楼的工人们,泰然坐着享受午餐。这种“身处险境而不断进取”的曼联精神,这种“置之死地而后生”的红魔本色正是弗格森带领曼联所提倡和追求的。
    曼联可以被打败,但绝不应该被打倒!哪怕你输掉一场比赛,丢了晋级资格,痛失联赛冠军,全世界都看扁你,挖苦你,讽刺你,你也必须去拼搏去奋斗!你也绝不能输掉自己热血中奔腾不息的本色!
    因为你叫曼联!
    
    (七)伤逝
    作为曼联的球迷,我们是幸福的,因为我们已经习惯了胜利,习惯了夺冠,习惯了被掌声与鲜花包围。
    作为曼联的球迷,我们又是无奈的,因为我们也会看到自己喜爱的球队莫名起妙地输给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小球队,我们也试过痛失好局将冠军拱手相让,我们也饱受过成绩不佳时遭到媒体和对手的冷嘲热讽幸灾乐祸。
    冥冥中,似乎总存在着一条规律:盛极而衰,物极必反。曾经风光无限的曼联终究逃脱不了命运的捉弄。不得不承认,今天的曼联已经无法和99年横扫欧陆的那支曼联相媲美了。尤其是04,05年,曼联和她的球迷经历了巨大的苦难和伤痛——
    社区盾杯对阿森纳时曼联近乎疯狂的进攻却无数次与进球擦肩而过最终点球败北,电视里,我看到小小罗孩子般地哭了,但是悔恨的滔滔泪水始终无法改变整个赛季颗粒无收的残局;后来,我们经历了收购危机,从此背负上近5亿英镑的债务;再后来,我们的重要赞助商宣布提前与球队解约。两年里,我们送走了队长基恩,也永远告别了球队历史上最伟大的球员之一——乔治.贝斯特;两年里,我们的成绩起起落落,有时候甚至打不过一支业余球队;两年里,我们失去了太多太多……
    印象最深刻的当数2005年12月8日与葡萄牙本菲卡的冠军杯小组赛最后一轮。根据当时的形势,曼联要想出线就必须把比赛拿下;要是打平,就得看同组其他两支球队的脸色;万一输了,那就将是曼联参加欧冠以来最惨烈的溃败——十几年来首度无法晋级淘汰赛。
    那是一个寒气逼人的夜晚,我不得不套上厚厚的大衣——会是一个不详的征兆吗?凌晨3:45,我准时开启电视看比赛。曼联很快取得领先,斯科儿斯先拔头筹。然而好景不长,本菲卡迅速将比分扳平,而还没等我回过神来,本队便再下一城。曼联1:2落后了,这也是最后的比分了。
    凌晨 5:00,比赛结束了。结束了。倚靠在宿舍的阳台边听北风呼啸而过的声音,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干涩,脑海中不断浮现出刚才比赛中的两个场景:身穿蓝色客场球衣的小小罗面朝裁判的一声怒吼;终场哨声响起,退场时远道而来的曼联球迷集体起立为即将离去的队员们鼓掌致意,他们周围还竖立着自己带来的巨幅标语:“The Best”。
    我突然强烈地意识到三个事实:一,曼联的执著;二,曼联已经被淘汰了;三,那天夜里,特别的冷。
    一刹那喜欢上一样东西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都爱着同那样东西——尤其是当你发现自己所追求的并非如你想象中那样完美的时候。
    赢得下,也输得起,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才是成熟的球队。
    有欢乐,有伤悲,在眼泪中学会坚强,方为完整的人生。
    感谢曼联,让我们懂得真实的生活从来不缺甜酸苦辣。一路有你,悲喜与共,我们未曾孤单。
    依然清晰地记得自己曾在BBS上为曼联写下的一段留言:“世界上能有那么一样东西,能让你为之欣喜,为之疯狂,为之牵挂,为之感伤,是多么的难能可贵。喜欢就是喜欢,无须理由。”
    也许,爱之愈深,可能造成的伤痛也愈加刻骨铭心:爱曼联,我们痛并快乐着。
    
     (八)十年
    陈奕迅一曲“十年”唱出了男女感情间的几许哀愁与无奈,却唱不尽大千世界的万物变迁沧海桑田。细细回味,从小贝那脚55码吊射开始算起,自己成为曼联球迷的一员已经跨过十个年头了,红魔仿佛早已化作鲜红而温暖的血液缓缓融入了我的生命之中,蓦然回首,曼联也伴随着我走过了人生20载的沉沉浮浮起起落落。
    十年间,贝克汉姆的球衣号码由10号变成7号,人也从老特拉福德辗转到了伯纳乌。
    十年间,曾经大红大紫的“92一代”已经崩分离析,如今只能偶尔在吉格斯,斯科儿斯,或者加里.内维尔身上追忆那些被风吹起的日子。
    十年间。饶勇射手今犹在,不见当年“黑双煞”。或许我们已经开始习惯C罗鲁尼攻城拔寨的激情火花,但谁又不曾怀念科尔约克无坚不摧的峥嵘岁月?
    十年间,我们无奈地告别了“门神”舒梅切尔,“铁闸”斯塔姆,“硬汉”基恩,现在只能在年迈的范德萨,难驯的费迪南,粗犷的史密斯身上苦苦寻觅英雄们昔日的足迹。
    十年间,弗爵爷意气风发挥斥方遒的将帅形象逐渐消逝,今天我们看到更多的却是一个花甲老人两鬓银丝下难以掩饰的愁苦风霜。
    10年了,一个曾经懵懂无知的孩童正成长为经历着成熟风暴考验的青年。
    10年了,那群雨天里仍无拘无束奔跑在球场上的朋友们早已各奔东西,如今雨天时我只能独坐窗前手捧一书对着屋檐断断续续滴落的水珠长久地发呆。
    10年了,我已经数不清自己踢过多少个足球,它们或者被踢坏,或者被偷走,或者不知所踪。现仍在使用的那个,更多的只能静静地躺在屋子角落里,任由灰尘的磨蚀。可怜的足球啊,谁更寂寞一点?是你呢,还是我?
    10年了,我可以全心全意地呵护着曼联着朵英格兰玫瑰,却始终无法悉心培植那同样令人神往的爱情之花。美丽的誓言终究经不起风吹雨打,曾经笃守的美学到头来还是被自己彻底摧毁。
    悠悠十年,可以建起一个王朝,也可以作别一个时代,更何况改变一支球队,一个人,一颗心?“万物都变易,我们也一个个凋落。”曼联是否也终会被遗忘埋没在岁月的尘埃里?
    一些人会说,去捧皇马吧,至少它比曼联的球星要多;一些人会说,去捧巴萨吧,至少它比曼联更具才华;一些人会说,去捧阿森纳吧,至少它的进攻比曼联华丽;一些人会说,去捧切尔西吧,至少它比曼联有钱;还有一些人会说,同时喜欢多支球队,或者干脆忘掉曼联吧,它已经过时了!
    是啊,在这些人眼里,曼联已经过时了,而喜爱曼联的我恐怕也因此变得苍老甚至迂腐了吧?或者仅仅像戴望书先生所吟的那样:“我是一个年轻的老人了/对于秋草秋木是太年轻了/而对于春花春月却又太老。”
    可是这有有什么要紧呢?须知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不老的红颜。作为曼联的球迷,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她一起慢慢变老。
    多少年以后,当我已经老态龙钟,而曼联队里也已物是人非的时候,我仍然会为在电视里看到关于她的比赛片段重放而激动不已。也许那个时候我的心情,便会像女诗人Amy Lowell那首“一位女士”里面所描写的一样:一样的快乐,也一样的忧伤——
     这是无怨无悔的十年!
    曼联给予我希望,感动,信念;
    而我还她以虔诚,忠义,执著。
    红魔情结,此生不变。
    一日曼联,终身曼联!
作者: wlt1110    時間: 2008-8-5 11: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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