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電/近期,一些有前科的犯罪人員再次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引發社會關注。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檢察機關正在積極探索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員從業禁止和信息公開制度,對一些地方的成熟做法將適時予以推廣。 ) a7 {( q0 i( G/ O2 h
/ s" a- ~8 D3 R @ I. G$ v 司法實踐表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存在重犯率高、熟人作案比例大的特點。對此,許多國家都建立了對相關犯罪人員的信息披露及職業禁止等制度。我國2015年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也規定,因利用職業便利實施犯罪,或者實施違背職業要求的特定義務的犯罪被判處刑罰的,法院可根據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從事相關職業,期限為三年至五年。 5.39.217.77 j/ n6 Y! D1 I" |/ c- 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