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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合约与情义应兼顾 [打印本頁]

作者: nikotina    時間: 2008-7-12 09:48 AM     標題: 合约与情义应兼顾

欧洲足球锦标赛落幕一个多星期,各大球会加速招兵买马,希望新球季能有新作为。在欧锦赛发光的俄罗斯队长阿尔沙文(Arshavin),成为众家青睐的对象,而他也表示希望能加盟巴塞罗那(Barcelona)。
  其母会圣彼得堡(St Petersburg)为他标出2500万英镑(约7000万新元)的转会费。主教练阿德沃卡特(Advocaat)说:“如果有人肯出2000万到2500万英镑的好价钱,我们无法对一名球员死抓不放。”
  在伦敦,自从维埃拉(Vieira)、亨利(Henry)离去,阿申纳(Arsenal)领队温格(Wenger)原本指望旗下的年轻球员能够早日成熟,以重建霸业。然而,手下爱将一表现好就期待加薪,其他球会也竞相来挖角。
  “炮兵”因建新球场而背负沉重债务,想买精兵强将,无奈钱不够用,还要严防墙脚被挖,显得力不从心。温格日前抱怨,眼下的转会制度只会诱使足球员变成一切“向钱看”的“雇佣兵”。“我已经极力为他们争取待遇,但也要求他们尊重放在面前的合约。”
  职业运动在欧美国家发展较成熟,球员的去留,球会买人卖人,有法规管理,也有市场需求作为杠杆。相比之下,亚洲职业球员未必像他们同时代的欧美同行那么幸运。
  上月,台湾当家篮球明星陈信安有意转往中国大陆职业联赛发展,遭“中华民国篮球协会”反对和禁止;稍后,和他一起进入禁止放行“黑名单”的台湾甲组球员,还有23人!
圣彼得堡用一个阿尔沙文卖个好价钱,可以培养出更多的‘阿尔沙文’。(路透社)

  现年28岁、身高198公分的陈信安,曾在2005年台湾SBL联赛创下单场52分、投中11颗三分球的纪录。2000年7月1日,陈信安在“ABA亚洲篮球超级联赛”中代表台湾队出战中国国家队,飞身冲入禁区,在身高227公分的姚明面前扣篮成功。
  在陈信安之前,有“篮球博士”美誉的郑志龙在90年代加入上海大鲨鱼成为姚明的队友,是第一位“登陆”的宝岛球星。2002年,黄春雄、罗兴梁等9名台湾选手组成的新浪狮,成为第一支参加大陆职业联赛的台湾球会,但从此遭中华篮协从“国手”名单中除名。
  同样,陈信安2002年为参加美国职业篮球赛(NBA)萨克拉门托大王(Sacramento Kings)的季前训练营而退出台湾队,也被中华篮协判处一年不得代表台湾队、“总统杯”禁赛三场的球监。2003年,他再获丹佛金块(Denver Nuggets)邀请参加夏季联盟季前测试,则未受处罚。
  中华篮协担心陈信安等人离台会削弱SBL的号召力,可以理解,但一味禁止放行的做法显得消极。人往高处走,台湾球员到大陆打球不只是追求较高的薪资酬劳,更是挑战更高的竞技水平,长远对提升台湾国际赛战斗力有益。
  圣彼得堡知道留不住阿尔沙文,干脆就卖个好价钱,再投资到青年培训计划之中,以孕育出更多的“阿尔沙文”。反过来,如果中国不放王治郅、姚明、易建联去NBA发展,中国男篮的“移动长城”就不具备与世界劲旅对抗的能力。
  中华篮协应该做的,是效法中国篮协的做法,通过合约规定台湾球员“登陆”发展后应为“国家队”效力的义务,而非依靠简单一纸死令,阻断优秀球员寻求更好的出路,强行封杀球员上进的雄心。 
作者: shfoo    時間: 2008-7-13 07:37 AM

don't learn from C.Ronaldo,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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