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 N3 U- e T) y 近幾年來,各地頒行的獎勵保護見義勇為條例中,關於未成年人見義勇為的規定並不一致。不少地方規定不鼓勵未成年人見義勇為,其中有的地方對未成年人見義勇為行為不予認定,有的根據實際情況能夠予以認定。另有少數地方在“不鼓勵”的態度上有所回調,如2013年8月,遼寧省出台的《遼寧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修訂草案)》中删除了“不鼓勵未成年人見義勇為”,增加了“鼓勵採取合法、適當、有效的方式進行見義勇為”。認定、評價未成年人見義勇為的規定不統一,引發了多起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與政府部門之間的糾紛,也給各地處理此類糾紛帶來不小的困難。 , O ?, l7 Z0 e. l1 F/ e5.39.217.776 b1 N8 q1 @$ C3 d; M5 U+ ~( Z9 J. L
最近,公安部公布《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條例》旨在為獎勵和保障見義勇為人員制定全國統一的標準,但徵求意見稿中沒有涉及未成年人見義勇為的問題。希望經過公開徵求意見,召開座談會、聽證會等程序,正式出台的《條例》能夠對未成年人見義勇為行為的評價、認定和保障等問題,制定科學、權威、平衡的標準,教育未成年人正確認識見義勇為行為,為各地妥善協調解決相關糾紛提供法律規範,避免見義勇為者“流血又流淚”的尷尬發生,避免江偉華救人犧牲不得其名之類的悲劇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