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z. s. G, X N6 U( J4 s- h該工作人員表示,這款包原本屬於該院某案件的被執行人,「因為交不上被執行款,所以就把她的物品拿出來競價拍賣」。據悉,此次拍賣的「高仿LV包」原本屬於被執行人杜曉琴,此人因與多人產生「民間借貸糾紛」,2015年3月至7月間被宜陽縣法院判處償還數百萬元的借款。6 d6 c# b1 T3 j, m9 d
3 G7 x/ w- I. u/ z( E7 S7 x" `5.39.217.77這件「高仿LV包」的競拍起價350元,除了這個包,杜曉琴還有其他的物品被拍賣,其中有價格為4500元的翡翠玉和1380元的銀項鏈。對於被拍賣物品的定價細節,宜陽縣法院工作人員解釋稱,會「根據她買來時的價格,扣掉折舊的費用後定出來」。 ( F4 j8 y2 w5 Y$ d r. T公仔箱論壇 / ~% V! X$ P! K6 k B1 x+ {! J早在2015年3月,曾有媒體曝出,浙江溫州甌海法院先後兩次在網上的司法拍賣平台公開拍賣了一批書畫,這批書畫落款簽章均為現當代名人,但這些書畫中有一部分在拍前就已被鑑定為贗品。當時曾有法律界人士指責,以公開競價的形式來拍賣假貨,有置消費者個人利益於不顧的嫌疑。 & {& o3 ?9 q: @! i! z# t. M5.39.217.77+ n7 d; N9 F/ c4 j6 c6 ?# y: e, ~
對於宜陽縣法院公開拍賣「高仿LV包」一事,律師韓驍認為,從司法執行的程式上來講沒有問題,「法院有公開透明處置被執行財產的權力,將被執行財產變現還錢了結債務,是司法執行的一個主要功能」。但韓驍認為,「高仿LV包」的性質是否可以成為合法拍賣物,是值得商榷的。依照規定,假冒偽劣產品應被行政機關罰沒,而不應再流向市場。雖然在不影響市場公平、不擾亂市場秩序的情況下,可以靈活處理假冒偽劣產品,但通過司法拍賣的方式再次流向市場,應當被嚴格禁止。/ ^7 o3 ~5 C- g1 X% a0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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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張偉表示,宜陽縣法院雖然在拍賣中標注了「高仿」,「似乎沒有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沒有違反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於售賣假冒商品的規定,但是拍賣該商品卻侵害了LV商標使用權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