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電/信訪工作,下接群眾,上聯機關,是政府與百姓之間重要的溝通渠道。但現實中的信訪畫面卻遠沒有理想中這樣美好。督查了才能辦,不督查就難辦;本來一個小問題,卻最後演變為突出問題甚至社會事件;基層信訪工作人員態度蠻橫、工作方式簡單粗暴......凡此種種,嚴重損害了民意的順暢表達和問題的有效疏導。 8 F9 |. g- r' O
: z+ e3 N3 F9 S) Y ~# M
對此,國家信訪局下定決心、連續發力,對信訪工作制度進行改革,3年來可以說成效初現。近日,推出《信訪事項簡易辦理辦法(試行)》,辦法規定可簡易辦理的信訪事項須在受理後的10個工作日內給出處理意見,能當即答覆的要當即出具意見。 5 j$ Z7 C* i/ T. F/ 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