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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台灣] 撤告學運學生  林全:不鼓勵但是可以原諒 [打印本頁]

作者: qqonqq    時間: 2016-6-7 07:42 AM     標題: 撤告學運學生  林全:不鼓勵但是可以原諒

“行政院長”林全今天接受媒體專訪,對於他一上台就宣布對2014反服貿太陽花學運中攻佔“行政院”的學生們撤告,因而飽受藍營批評為“沒有法治的民主”、“假民主”,林全也說明了自己的考量,他認為這些年輕人的行為不值得鼓勵,但可以被諒解、被原諒,因此做為一個政府最好就是避免發生這種社會運動。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q6 O5 K6 b: o( o. @- N6 g"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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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全表示,他決定撤告有一個前提,就是這是告訴乃論的罪,本來就可以決定告或不告,因此不需要完全從法律角度來看,應該多一些政治思考,但很不幸有人把它刻意解讀成“只談政治,不談法律”,這些學生的行為不見得也不值得去鼓勵,但他們的行為在社會上來看,是可以理解、諒解和原諒的,所以就沒有必要一定要去告他。 " _5 \" i) j9 h4 |" |

* z0 c) G7 F2 W# m1 jtvb now,tvbnow,bttvb  林全認為,太陽花學運代表的社會運動有它一定的背景,這個背景也就是當時攻占“立法院”時,“立法院”後來決定不要提告的原因,因此“行政院”只是做一個延伸。正因這些學生的行為是可原諒的,而他們涉及的公訴罪還是有一定違背法律的風險,因此做為一個政府最好的方法就是避免這種社會運動,事前可以溝通、疏導。
5 v& F; i$ ]0 C1 @" D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 S* w4 W* E: \' b4 y5.39.217.77  林全最後強調,以告訴乃論之罪來說,應該去尊重當時的人所做的決定,換句話說,就是過去的“行政院”決定對學生提告,我們給予尊重,但是這個告訴還沒有完成,因此新政府決定不告,同樣地那也應該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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