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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中國內地] 法院領導與幹警每年至少談心兩次 [打印本頁]

作者: qqonqq    時間: 2015-7-2 08:14 AM     標題: 法院領導與幹警每年至少談心兩次

7月1日電/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加強法院領導幹部與幹警談心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加強法院領導幹部與幹警談心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 D2 Q* E* |0 s+ P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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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見》指出,開展談心是我們黨思想政治工作的優良傳統,是從嚴管理幹部、關心愛護幹部的重要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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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j, N+ ~$ ytvb now,tvbnow,bttvb  《意見》規定談心一般採取“一對一”的個別交談方式進行,根據需要也可採取“一對多”“多對多”的集體談話方式。各級法院院領導與幹警每年至少開展兩次談心活動,法院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每年要與所屬幹警至少進行兩次談心,幹警數量較多的部門可由本部門各位負責人共同完成。 & D& C1 i0 [: i1 Y, Q8 x,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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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意見》,在幹警面臨或發生一定的情況時,負有直接管理責任的領導幹部必須及時與其進行談心。對談心時幹警提出的意見建議,領導幹部要認真進行對照反思,及時改進作風和相關工作。對於幹警反映的實際困難和問題,要積極幫助協調解決,讓幹警切實感受到組織的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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