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 `) F+ ?% A. z$ _林伯強認為,一些行政事業收費及政府基金建立時一般都有名目,但是也有時限,當時收取是合理的。但在此次改革清理過程中,要對其進行審核,看其是否過時、超標。此后若要收取行政附加費,必須進行聽証,改掉往日很多收費都不聽証的“壞習慣”。 . {! I. r. |$ X1 @5.39.217.77# l- e( s* M" w' X g8 o
“行政性事業收費過多的問題已得到國務院及財政部門高度重視,在預算和財稅體制改革中予以考慮,收費法定也要真正提上議事日程。”劉尚希認為,“附加費”背后還事關整合部門利益。目前煤電油的收費定價權在各地發改委,落實改革方案必須有部際聯動,加強對所在地收費的監督。“方向是收費的合理化、法定化、透明化,要減少收費過程中的腐敗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