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智慧型手機發達,低頭族數量也越來越多,但在馬路上低頭可能會造成嚴重交通安全問題。民進黨立委邱志偉等17名立委聯署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禁止路人在斑馬線行走時使用行動通訊設備,違者可處以新台幣300元罰款(約77港元)。5 [- t. b) e6 X*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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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志偉表示,交通事故會發生,有時候不只是駕駛人的問題,也可能是行人沒有遵守交通規則或走路分心導致的。邱志偉說,由於現行交通法只有規範汽機車及慢車駕駛人不得於行車時用手機,但現在行人邊走路邊用手機、平板的情形也越來越多,不但影響交通安全,也會妨礙交通順暢,因此需要進一步制定相關法規。! H. A& Y* A# d1 {